作者bobhsiao (㊣小臃腫㊣)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家人已往生,收到「98年度牌稅執字第XXX號…」
時間Sun Nov 15 15:12:48 2009
事實經過:
家人於 2009.06 往生
今於 2009.10.27 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通知」:
受通知人:(已往生)
案號 :98年度牌稅執字第 XXXXX 號使用牌照稅法執行事件
應到時間:98.11.09 上午 10:00
應納金額:新台幣1萬多
問題:
1. 我已經辦「限定繼承」了
這部份的錢還要繳納嗎?
2. 頭痛的是家人生前當人頭,
車在哪我也不曉得,實務上應如何解決?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82.131
1F:推 bushman:1. 既然欠的是牌照稅,掛誰名下就是誰繳 11/15 15:34
2F:→ bushman: 辦限定繼承還是要繳,請趕快了解清楚,什麼叫做限定繼承 11/15 15:34
3F:→ bushman:2. 這個很麻煩,因為非遺失也不能報警然後申註銷該車牌, 11/15 15:41
4F:→ bushman:合法方式是透過訴訟解決,要不然就是直接跟對方談, 11/15 15:41
5F:→ bobhsiao:那「牌照稅掛在往生者名下」還要繳嗎? 11/16 07:23
6F:推 depravity:妳有繼承到+資產嗎?? 11/16 07:48
7F:→ depravity:還有請問幹嘛漏看推文二樓第一句?? 11/16 07:49
8F:→ Eventis:公法上的義務雖然不被繼承,但可以以遺產為對象執行(追討) 11/16 08:56
9F:→ Eventis:所以效果就如d大所說,有從遺產拿到$$或其它好處,就有吐回 11/16 08:58
10F:→ Eventis:去的可能. 11/16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