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inpharma (pharma)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撫養
時間Fri Nov 13 03:19:41 2009
事實經過:
我(女)從開始工作(五年)後,就負起撫養媽媽的義務,媽媽每月只有派報的微薄薪水
因我父親往生15年,父親之上的直系親屬只有奶奶,還有旁系血親兩位弟弟
父親往生前,兩位叔叔就已經要求分家產,將奶奶掙了半輩子的家產都分好了
聽媽媽說,那時候奶奶自己留有一筆身後錢,父親往生後,兩位叔叔就輪流撫養奶奶
奶奶二次中風後身體每況愈下,兩位叔叔因為財務關係,
竟然擅自決定把奶奶的身後錢,兩位叔叔各別拿走一半,且說好負起撫養奶奶至終老
幾年之後,聽說這筆錢(我媽媽也不清楚有多少)也用盡了
我二叔就寄存證信函給我媽,大意說我媽媽也得負擔撫養我阿嬤的義務
兩位叔叔就跟我媽說,阿嬤得三家輪流照顧,
(我想至少可以減少他們經濟上及體力上的負擔)
我媽看到存正信函都嚇傻了,默默的接受輪流撫養奶奶
奶奶輪到我家照顧的開銷,因為媽媽沒什麼收入,間接的都我來支出
每個月的敬老津貼,即使輪到我家照顧奶奶時,這筆津貼都沒出現過
這兩年奶奶開始插鼻胃管,尿管,定期就醫與管灌飲品及尿布等等開銷愈來愈大
至少每月七八千元以上
而且媽媽近55歲,有高血壓病史,因送報每天風雨無阻的,
如果還照顧無法自理的奶奶,那個月真的就會累到爆
我在北部工作,媽媽在南部,所以我也幫不上太多忙,我也不希望媽媽太累
我訴求是能跟我兩叔叔商量,明年我無法再負擔撫養奶奶,減輕媽媽的負擔
問題:
1.我媽媽由我撫養,奶奶在我家的開銷(至少每月七八千元),
這樣法律上可以認定是我撫養嗎?
如果是的話,我是二親等,叔叔是一親等,兩位叔叔都健在,也各有家庭
他們至少都夫婦倆人撫養奶奶,而我一人(未結婚)卻撫養媽媽及奶奶
我可以要求不再輪流照顧奶奶嗎?這樣我會涉及遺棄嗎?
2.我想跟叔叔們要求,每三個月奶奶輪到我們照顧,
在我家的開銷以他的敬老津貼多少補貼一點,
我可以追溯至少這兩年共八個月的敬老津貼嗎?
有些冗長,謝謝解答!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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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99.56
1F:推 twsakura:依民法1015條 扶養義務以直系血親卑親屬優先 又以親等近 11/13 04:11
2F:→ twsakura:之同順位者優先 所以妳奶奶依法應由叔叔負擔扶養義務 11/13 04:25
3F:→ twsakura:令堂是妳奶奶的"子婦" 扶養義務順位排在第6位...蠻後面的 11/13 04:35
4F:→ twsakura:拍謝 打錯條號 是1115條= = 11/13 04:36
5F:→ iscu:樓上似乎沒看到其先父已往生~~所以他母親奶奶是沒有關系的 11/13 10:46
6F:→ iscu:有扶養義務的是原po...不過順位還沒輪到原po就是了 11/13 10:47
7F:推 hotwingking:原PO父母又沒離婚 仍然是媳婦呀 婚姻關係又不因一方死 11/13 20:56
8F:→ hotwingking:亡而消滅 11/13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