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inpharma (pharma)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抚养
时间Fri Nov 13 03:19:41 2009
事实经过:
我(女)从开始工作(五年)後,就负起抚养妈妈的义务,妈妈每月只有派报的微薄薪水
因我父亲往生15年,父亲之上的直系亲属只有奶奶,还有旁系血亲两位弟弟
父亲往生前,两位叔叔就已经要求分家产,将奶奶挣了半辈子的家产都分好了
听妈妈说,那时候奶奶自己留有一笔身後钱,父亲往生後,两位叔叔就轮流抚养奶奶
奶奶二次中风後身体每况愈下,两位叔叔因为财务关系,
竟然擅自决定把奶奶的身後钱,两位叔叔各别拿走一半,且说好负起抚养奶奶至终老
几年之後,听说这笔钱(我妈妈也不清楚有多少)也用尽了
我二叔就寄存证信函给我妈,大意说我妈妈也得负担抚养我阿嬷的义务
两位叔叔就跟我妈说,阿嬷得三家轮流照顾,
(我想至少可以减少他们经济上及体力上的负担)
我妈看到存正信函都吓傻了,默默的接受轮流抚养奶奶
奶奶轮到我家照顾的开销,因为妈妈没什麽收入,间接的都我来支出
每个月的敬老津贴,即使轮到我家照顾奶奶时,这笔津贴都没出现过
这两年奶奶开始插鼻胃管,尿管,定期就医与管灌饮品及尿布等等开销愈来愈大
至少每月七八千元以上
而且妈妈近55岁,有高血压病史,因送报每天风雨无阻的,
如果还照顾无法自理的奶奶,那个月真的就会累到爆
我在北部工作,妈妈在南部,所以我也帮不上太多忙,我也不希望妈妈太累
我诉求是能跟我两叔叔商量,明年我无法再负担抚养奶奶,减轻妈妈的负担
问题:
1.我妈妈由我抚养,奶奶在我家的开销(至少每月七八千元),
这样法律上可以认定是我抚养吗?
如果是的话,我是二亲等,叔叔是一亲等,两位叔叔都健在,也各有家庭
他们至少都夫妇俩人抚养奶奶,而我一人(未结婚)却抚养妈妈及奶奶
我可以要求不再轮流照顾奶奶吗?这样我会涉及遗弃吗?
2.我想跟叔叔们要求,每三个月奶奶轮到我们照顾,
在我家的开销以他的敬老津贴多少补贴一点,
我可以追溯至少这两年共八个月的敬老津贴吗?
有些冗长,谢谢解答!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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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99.56
1F:推 twsakura:依民法1015条 扶养义务以直系血亲卑亲属优先 又以亲等近 11/13 04:11
2F:→ twsakura:之同顺位者优先 所以你奶奶依法应由叔叔负担扶养义务 11/13 04:25
3F:→ twsakura:令堂是你奶奶的"子妇" 扶养义务顺位排在第6位...蛮後面的 11/13 04:35
4F:→ twsakura:拍谢 打错条号 是1115条= = 11/13 04:36
5F:→ iscu:楼上似乎没看到其先父已往生~~所以他母亲奶奶是没有关系的 11/13 10:46
6F:→ iscu:有扶养义务的是原po...不过顺位还没轮到原po就是了 11/13 10:47
7F:推 hotwingking:原PO父母又没离婚 仍然是媳妇呀 婚姻关系又不因一方死 11/13 20:56
8F:→ hotwingking:亡而消灭 11/13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