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wanyes (宅男)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政黑版用"蛆'推文,對方已經提告
時間Wed Nov 11 17:19:33 2009
事實經過:
某大大在政黑版PO文"熱比婭: 我不是恐怖份子 感謝台灣民眾支持"中
表示讓"熱比婭"進來是讓整個台灣難堪,我不認同所以推文回"難堪是你這隻蛆"
結果今天我接到警察局的電話了,對方告我公然毀謗,同時發出檢舉文,要求
版主罰我3個月的水桶,結果是我沒被版主罰水桶,對方卻告我
另外那位人兄自己在政黑版有PO文"三百吱吱",文中裡用吱吱形容民進黨
的政治人物,現在問題來了......
問題:
(1)就我的認知,在政黑版,吱吱或蛆蛆不是藍綠支持者的代名詞嗎?
政黑版一堆推文都在講"吱吱或蛆蛆"嗎?那是不是大家都犯了
公然毀謗罪了?
(2)那位人兄如果認為"蛆蛆"是辱罵字眼,那他用"蛆蛆"形容綠黨的
政治人物,在他的認定中"吱吱"只是單純泛綠支持者的代名詞還是
辱罵的字眼呢? 若是單純是形容詞為什麼他可以用我不能用?如果
是罵人的字眼,為什麼他可以罵人我卻不能罵人?
(3)反正他已經告了,我私下mail他請求和解他不肯,那我也只有備妥
相關資料去跟檢察官說明囉,當然包括他PO的那篇"三百吱吱"
的文章佐證他自己也是PTT政黑版中"吱吱蛆蛆"的愛用者囉!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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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201.106
1F:推 depravity:1.甲罵乙和乙罵甲乙罵丙是獨立事件不會因為乙罵他人阻卻 11/11 17:29
2F:→ depravity:違法而使甲的罪責不成立2.公然侮辱只有被害者能提告某人 11/11 17:30
3F:→ depravity:被罵就算其罵再多人只要相對人不提告那和罵他的人都無關 11/11 17:31
4F:→ depravity:3.公然侮辱要對特定人為之才算對不特定多數人為之不算 11/11 17:31
5F:→ depravity:例如用韓狗泛指韓國人不算但指著某一韓國人這樣叫就算 11/11 17:32
6F:→ taiwanyes:你說的我都知道,我只是在想到時我要請檢察官問他是否認 11/11 17:41
7F:→ taiwanyes:為"吱吱"是辱罵性字眼?我要看看他如何回答? 11/11 17:43
8F:→ depravity:就算她說"別人罵我算我說別人不算檢察官也不能拿她怎樣" 11/11 17:53
9F:→ taiwanyes:那如果我用"吱蛆"在政黑版是大家公認的"藍綠"代名詞,根 11/11 17:56
10F:→ taiwanyes:本不是辱罵性字眼,證據是對方也用"蛆"在形容綠政營的人 11/11 17:58
11F:→ twsakura:感覺他提告的重點不是吱蛆耶 應該是在"難堪是你"這部分 11/11 17:59
12F:→ taiwanyes:這樣的切入點,攻防上可行嗎?(同時備妥大量吱蛆的PO文) 11/11 17:59
13F:→ taiwanyes:"難堪"應該很難構成"汙辱"的意思吧? 11/11 18:02
14F:推 depravity:可行與否有差嗎?妳也只能盡人事聽檢察官(法官)命不是嗎? 11/11 18:04
15F:→ taiwanyes:ok!謝謝D大的說明,我就乖乖跑法院囉! 11/11 18:07
16F:→ beerlee:先反告誣告 大家就地位平等了 再來慢慢跑 11/12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