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hoboks)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鄉民寫信說要告我(關於推文)
時間Mon Nov 9 02:08:15 2009
告妳還需要姓名電話?
這傢伙也好笑
以下依照您的需求做論述
說過腦殘:基本上告的成功
沒說過腦殘:基本上告不成功
※ 引述《michaelliu (我是個好人)》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七月初時,在parttime板上有人提出了一家公司的黑名
: 該公司的h寫了篇誠清文被噓爆 同時自稱跟該公司合作過的p也寫了篇護航
: 但鄉民查出 兩個帳號是同一個ip
: 於是我也開始幫噓了
: 但今天我接到p的站內信和水球
: 內容簡單來講就是 ''姓名跟電話給我 我要告你毀謗''
: 該推文內容如下:
: =====================================================
: → viviwuwei:說什麼東西啊 明明就是一伙子的人嘛 裝 219.85.135.48 07/09 02:12
: → Eslin:讓惡劣廠商黑掉 找不到工讀生 114.40.74.143 07/09 02:12
: → liteon: 所以?負責人跟模特兒住一起? (繼續大笑 118.169.18.196 07/09 02:12
: → viviwuwei:什麼幫她工作過的 根本就是一夥的 還裝 219.85.135.48 07/09 02:13
: 噓 michaelliu:所以...是同居? 還是根本不知道IP是啥 114.43.118.194 07/09 02:13
: 這邊...我在詢問樓上 以同IP的狀況 這算合理質疑吧!
: 噓 michaelliu:難怪這麼容易拿到錢~(攤手) 推這句 114.43.118.194 07/09 02:16
: 複製別人的推文 並同意也不行嗎?
: → michaelliu:通常鄉民說夾是嘴砲的 但原po真的..... 114.43.118.194 07/09 02:18
: 這邊 我又以為其實是分身 所以才提到夾
: → michaelliu:夾了耶!!!!!!!!!!!!!!!!!!!!!!!!!!!! 114.43.118.194 07/09 02:19
: 同上
: 噓 michaelliu:不信就算了! 哼 114.43.118.194 07/09 02:22
: 同樣 也是複製推文而已...而這是原po自己講的話
: 噓 michaelliu:據說是100噓? 114.43.118.194 07/09 02:25
: 回答樓上 詢問說多少噓才XX
: → michaelliu:huafu說今晚不讓你睡了啦............. 114.43.118.194 07/09 02:27
: 真的阿 一堆鄉民來看戲..真的沒得睡XDD
: =================================================
: 另外 p提出我在另一篇文罵她'腦殘' 我完全沒印象
: 而這篇文在該板 以及其他可能轉去的版我都找不到
: 有可能d掉了 但她說有備份
: 問題:
: 請問這樣有構成毀謗的條件嗎?
: 如果有,關於相關處置辦法是怎樣?
: 而'腦殘'的部分 坦白說我也不知道有沒說過 畢竟是兩個月前的事了
: 如果方便,可否麻煩就 ''說過腦殘''跟''沒說過腦殘''分別做論述
: 小弟真的不太想惹到法律方面的事 會很麻煩
: 生活規畫也會整個打亂(不論勝訴敗訴都是....)
: 拜託各位大大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1F:推 michaelliu:她的說法是 希望我能提供 可加快程序速度...不然 她找 11/09 13:59
2F:→ michaelliu:警察去查也是可以查的到 ....請問以上屬實嗎? 11/09 13:59
3F:→ michaelliu:另外 恩 先假設有'腦殘'好了 那相關處罰的條例為何? 11/09 14:01
4F:→ michaelliu:也就是說 罰多少錢之類的? 感謝回答... 11/09 14:02
5F:推 depravity:刑309 繳錢給國庫就能解決不需要入獄 11/09 14:03
6F:→ depravity:最多18萬不過通常幾千到1-2萬而已不多的 11/09 14:04
7F:推 michaelliu:但因為是刑法 會留下前科嗎? 11/09 14:08
8F:推 michaelliu:另外 如果證實我沒說她腦殘 我可以反告她誣告嗎? 11/09 15:19
9F:→ michaelliu:如果證實有 那是不是表示也敗訴定了? 感謝回答 11/09 15:21
沒人保證告了一定贏
之前台北地院法官上課時後說
他(或同事)在審理ptt推文誹謗時
有鄉民推 樓上讀理工都是死宅宅
樓上是腦殘
都被告
聽他意思應該都是有成立(沒成立上課也不用拿出來講了吧)
不過法官是在民庭 不知道他講這案例是在刑事或是民事部份審理的
以誹謗而言
刑事比民事嚴格的多
我曾經找過判決
罵腦殘的刑事判決不多
我也找不到ptt推文罵腦殘被告輸的案例
不知道是被河蟹掉了 或是我漏找 再請其他高手補充判決一下摟
總而言之
有講就有風險
但是不是一定告的成 未必 還有很多可以操作的空間
※ 編輯: hoboks 來自: 123.193.12.81 (11/09 15:37)
※ 編輯: hoboks 來自: 123.193.12.81 (11/09 15:41)
10F:推 driftseed:借問:如果說"樓下"都是死宅宅 那樓下能告嗎? 11/09 15:47
11F:→ myrookie:很多都是法官自由心證.都有罵人[幹]單一字被告也沒事的. 11/09 15:48
印象中E大好像以前波過一篇文章
有討論各種一字經 三字經是否構成誹謗
文章代碼
#19nGTA-O
不過說人"腦殘"我是的確有搜尋到被告成的
只是我找不到ptt被告罵"腦殘"且成罪的案例
12F:→ driftseed:應該是要問"鐵定告不成"嗎? 11/09 15:48
樓下都是死宅宅 依拙見是告不成
※ 編輯: hoboks 來自: 123.193.12.81 (11/09 18:02)
※ 編輯: hoboks 來自: 123.193.12.81 (11/09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