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perAoi (台中努力讀英文)
站內PttLifeLaw
標題[問題] 我家裡的問題(共有物分割)
時間Sat Nov 7 20:29:10 2009
故事是這樣的
N年前我們家因為法律訴訟
鄉下一個房子
原本登記我們三兄弟
而敗訴後
變成:
我
我弟
還有勝訴的小姑
產權屬於我們三人共同持有
最近家裡又收到他的調解通知書
要我媽去開庭
法官跟我媽說
因為小姑想把他的持分賣掉
所以,我跟我弟的持分也「一定」要一併賣掉
案由:共有物分割
請問各位高手,這樣合理嗎?
我們家並不想賣,法官可以強制執行嗎?
我有爬文但找不到相關解釋
希望可以得到答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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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62.23
1F:→ Eventis:想辦法和小姑協議分割,或者拍賣的時候買下來Orz 11/07 21:34
2F:→ SuperAoi:那他可以只賣他的部份,我跟我弟的權力不動嗎? 11/07 21:42
3F:推 ping2001:對方主張似為變價拍賣…妳也可以主張原物分割 11/07 21:49
4F:→ SuperAoi:請問P大,這是什麼意思,有沒有法律可以查,感謝!!! 11/07 22:05
5F:→ paiching:法官的意思應該是喬看看3個一起賣,沒有「一定」 11/07 22:20
6F:→ paiching:因為如果地不大的話賣掉的那一塊等於無法作用 11/07 22:21
7F:→ paiching:所以法官才會喬看看是否要一起賣或者分割 11/07 22:22
8F:→ paiching:實務上法官應會建議另外2個不想賣的把想賣的那一塊買下 11/07 22:23
9F:→ SuperAoi:感謝P大回應,那如果我跟我弟不賣,他們在法律上 11/07 22:32
10F:→ SuperAoi:還是無法對我們作強制賣出的行為嗎? 11/07 22:32
11F:→ BD1983:通常都是吃下來啦 11/07 22:36
12F:→ BD1983:割成三份她就可以賣她的了 多一個手續 11/07 22:37
13F:→ BD1983:我爺爺一塊地有五個兒子都割成五份了 就可以自由處份 11/07 22:38
14F:→ BD1983:只是通常這樣賣也不好賣 因為只有n/n 所以就是我爸全買下來 11/07 22:40
15F:→ SuperAoi:所以小姑想吃我們兄弟的,除非我們答應簽名、蓋章才行 11/07 22:40
16F:→ SuperAoi:而不是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應該是這樣吧 11/07 22:40
17F:→ SuperAoi:整個有問題就是法官說我們一定要執行,下次我媽去開庭 11/07 22:41
18F:→ BD1983:當然阿 東西你的 又不是法院的- - 11/07 22:41
19F:→ SuperAoi:我叫我媽問問是那一條規定,我們一定要賣的,感謝大家!! 11/07 22:41
20F:→ BD1983:分法如下:你們買她的份 或 她買你們的份 或 分割成三份 11/07 22:52
21F:推 Kniveschou:你叫他拿1/3去拍賣看看 那個都極慘烈 11/08 01:35
22F:→ lighthouse:民法824條 協議不成就法院決定 看來變價分割機率不低啊 11/08 09:31
23F:→ BD1983:我記得是類似共有的東西不能割才這樣吧 好比摩托車之類 11/08 20:45
24F:→ BD1983:地應該是可以不必強制 11/08 20:46
25F:→ BD1983:三分地的話割成三份都還有一分 夠蓋一棟自用宅了 11/08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