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zw55 (無線電話務兵)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沒有明確時間的契約
時間Fri Nov 6 10:30:09 2009
事實經過:
1.家父與其兄弟有一共同持有土地,出租事宜委由其中一人處理,但契約無約定明確起訖
日期,只說明該土地開發後契約中止。
2.租金明顯低於附近行情,旁邊的地旁邊一塊約該地1/2面積之租金為8萬,但是我們這塊
地卻只租6萬。
問題:1.這種沒有明確起訖日的契約有效嗎?
2.可以用租金不合行情為由要求重新訂約,或由家父以相同租金承租下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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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34.174
1F:推 a386036:有期限壓~~~到開發的時候 11/06 10:40
2F:→ a386036:簡單一點去申請建照,契約就掰掰了 11/06 10:40
3F:→ czw55:開發之日遙遙無期啊,該地目前無法申請建照,謝謝大大的回應 11/06 10:58
4F:推 depravity:出租用途是耕地嗎?? 11/06 12:08
5F:→ czw55:就空地蓋鐵皮屋出租 11/06 13:36
6F:推 depravity:那可能是你的委託人是守法人的人(土地法105)沒超收租金 11/06 13:44
事實是這樣:家父有六兄弟,在民國70幾年爺爺過世前最小的叔叔怕姑姑們爭產,就建議
爺爺先將土地過戶給家父和兄弟們,但是當時法令規定無法分割登記,於是就將這土地登
記給最小的叔叔,但有書面約定是6人共同持有,後來土地出租租金也都順利拿到,直到前
幾年叔叔過世,嬸嬸就以土地所有權是他們的而拒給租金,我家為此還上法院訴請分割
(其他叔伯沒去去請求分割),結果我們勝訴,順利把應有持份登記回來,現在要請求租金
時他就故意將租金低報,上面說旁邊8萬租金的土地也是我們的,承租人在法庭上也承認
租金為8萬,不甘心對方這種吃人夠夠的做法,才想說求助版上先進是否有解決之道,
不過好像也無解。
※ 編輯: czw55 來自: 59.120.34.174 (11/06 17:06)
7F:→ a386036:爭產糾紛~~~本版無解 請洽律師 11/06 20:20
8F:推 depravity:你覺得請另外一塊地的承租人去訴訟要求年化租金不能超過 11/06 21:34
9F:→ depravity:公告地價的一成如何??也降下來就不會覺得這塊少收了 11/06 21:35
10F:推 ping2001:1.租約效力是否及於他共有人?如出租前有委任或有收續期 11/07 22:17
11F:→ ping2001:租金,租約似有及於他共有人。2租金有所漲跌,可請求法院 11/07 22:19
12F:→ ping2001:增減,惟此似限於嗣後有漲跌,不適一開始低租 11/07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