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firohong (流浪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所租房屋被法拍了
時間Thu Nov 5 20:09:58 2009
事實經過:
們所承租的房子被法拍了,新買主於近日來要求我們搬走。當初我們有跟房東簽訂了5年
的契約(原本一開始簽了3年,第二次簽了5年),但沒想到在契約上卻漏掉了承租人簽名,
只有房東和保證人簽名而已,當時管區來複印我們的契約時也沒注意到這點。原本我們是
想租到合約到期再搬,但新買主去調閱記錄後發現說這份契約上沒有我們承租方的簽名,
所以不能成立。
新買主還跟我們說如果搬遷費用橋不攏而不搬遷的話(他只願意給我們三萬),就要告上法
院。而且從95年開始到現在的租金都必須拿出來賠償(因為契約上沒有我們的簽名)?
問題:
想請問如果這份契約不被承認的話為何當初法院拍賣時會設定為不點交呢?
之後我們發現到這點又買上補了簽名,如果事後我們再拿這份契約出來,和法院的複印
不符合,這樣算偽造文書嗎?
我們之前都有按時給房東房租,如果真的不搬離而鬧上法院,是否我們必須負擔他所說
的這筆費用呢?還是必須負擔其他費用呢?
因為一家5口,經濟有限,忽然要去找足夠房間又符合預算的房子真的很難.....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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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3.184.226
1F:推 a386036:1.因為被認定第3人佔有中 2.算 11/05 20:35
2F:→ a386036:3.法院訴訟費+新買主取得房屋後的租金 11/05 20:36
3F:→ a386036:4.預算有限可以租小一點的,或是租郊區 11/05 20:37
4F:推 a386036:房屋版也有一篇是買方的那個該不會是原PO新房東 11/05 20:40
5F:→ cefirohong:那是否代表說上法院我們一定輸,還有我們之後簽的契約 11/05 20:50
6F:→ cefirohong:不可再拿出來了。那我們可以去調閱原本的複印嗎? 11/05 20:51
7F:→ cefirohong:那請問如果真的上法院,所需的時間大概多久呢 11/05 20:51
8F:→ cefirohong:那為何當初法院拍賣時在備註會註明說租屋狀況 11/05 21:06
9F:→ cefirohong:並且判定為不點交。是否他們會去申請點交呢 11/05 21:07
10F:推 a386036:看勢走一般程序還是簡易庭 11/05 21:32
11F:→ a386036:快的話拖到強制執行那天半年吧 11/05 21:33
12F:→ a386036:如果遭占友是可以透過訴訟版占有者趕走,來做點交 11/05 21:34
13F:→ a386036:好好協商吧!3萬也不算少,在多凹個2 3萬應該也不難 11/05 21:35
14F:→ a386036:如果對方是投資客的話,可以考慮跟新房東打新契約續租 11/05 21:36
15F:→ a386036:法律對合法租屋怎有買賣不破契約之保障 11/05 21:36
16F:→ a386036:但也有對所有權人產權完整的保障 11/05 21:37
17F:→ a386036:但也有對所有權人不被第3人佔有的保障 11/05 21:38
18F:推 windlogos:真正的有效租約是1.要到法院公正 2.要在五年以內 02/01 03:49
19F:→ windlogos:房子點不點交還要看當時債務人懂不懂法律 02/01 03:50
20F:→ windlogos:原PO怎麼知道當時法拍是不點交? 然後又簽5年? 02/01 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