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hoboks)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消費] 網路拍賣業者與拍定者有無消保法之適用
時間Mon Nov 2 10:28:47 2009
※ 引述《ChrisBear (Splendid Sun)》之銘言:
: 二、對此部份,合法的管道為先向網拍管理業者即Yahoo
: 公司申訴,主要申訴理由在於賣家拒絕關於消保法中之郵
: 購買賣之七日猶豫期之適用,並給予負評。另在像當地消
: 保官提出申訴,由公權力介入,如果走向訴訟模式,可要
: 求您所受損害之額度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雖然這邊我也希望可以請求懲罰性賠償金
藉此處罰故意 惡性的網拍業者
但是很可惜的 在實務上有可能會無法請求
基於我國對於懲罰性賠償金的理論架構並不完全
請求權基礎可能必須是消保法的訴訟(消保法第七條參照)
才能主張懲罰性賠償金
也就是基於商品及服務責任的訴訟才能請求
其他有關於消保法的訴訟(例如這件特種買賣的糾紛)
可能就不能依照消保法51條請求懲罰性賠償了
參考資料
96.11消費者保護法判決函釋彙編第8輯
95.11消費者保護法判決函釋彙編第7輯
月旦法學雜誌 (No.110) 2004.7 懲罰性賠償金適用之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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