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D0084 (KC)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勞資] 正值周休二日 日薪算法?
時間Sat Oct 31 15:56:17 2009
※ 引述《tauhwa (桃花)》之銘言:
: 謝謝大大給於明確的答覆
: 1.
: 我們老闆的員工守則上是寫說會扣週休二日八天的錢
: 但如果大大提供的正確算法是依造勞基法
: 那不管它定的規則是如何 應該是"無效"對吧?
勞工局的說法是,只要是月薪制的情況下
週休二日這種例假日都應該算薪水
只是不曉得月薪制這部分你是否有和他簽約?或是只有口頭約定?
若是只有口頭約定的話舉證這部分可能就會比較麻煩了
可能只能請委員們用常理來推斷其合理性了
: 2.
: 我是已經在那個公司離職了
: 十月我才做了七天(不算週休二日,颱風假)
: 如果跟他要十月的薪水 這樣是要算工作天 還是颱風假 週休二日那個都可以算?
週休二日部分同上
假設你十月份待在公司九天,七天上班兩天週休
那麼你就應該拿到九天的薪水
至於颱風假的部分
根據勞委會發布的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裡頭第六、七條提到
勞工因颱風導致無法出勤,雇主"宜"不扣薪
也就是說並沒有硬性規定雇主不得扣薪
所以這方面或許可以和勞方委員詳談看看怎麼算才合理
: 3.
: 關於回文上有提到的勞工局
: 我已經在離職沒多久就去申訴,下禮拜三(11/4)就要開協調會
: 主要是跟他追討上班期間跟勞基法牴觸的薪資
: 而且九月份的薪水還未發給 非常誇張= =
: 他本來叫我十月底去跟他拿 我禮拜五去找他 他說要等協調會開完之後再給
: 總而言之還是謝謝大大的幫忙!!
感覺老闆似乎是能拖就拖的態度
不然開會前開會後發究竟有什麼不同...
不過還是很高興你做了正確的決定
遇到這種問題找勞工局捅下去就對了
精神上給你支持^^
另外再提供一些關於開會的個人建議
基本上輪到資方發言的時候
有可能會受到很多無中生有的人身攻擊和抹黑
或是恫嚇
(例:因為員工的疏失導致公司損失n萬元,勞工要薪水可以,但是公司也會提告)
這時候建議不要和雇主做無謂的口舌之爭,罵人的話都聽聽就好
只要你合法,他違法,你有證據,他沒道理,這樣就OK了
另外我想大大有去申訴了應該知道
如果對和解書的內容不滿意可千萬別簽
直接把戰場拉到簡易庭就好了
根據勞工局的說法
十萬元以內的小額訴訟
勞方只要付一千元的費用就可以了
最後祝你開會順利,成功爭取到自己該拿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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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4.1.125
1F:推 tauhwa:謝謝大大的寶貴意見 嗚嗚 沒齒難忘!!! 10/31 16:03
2F:推 solsol:勞工局的協調會真的只是[協調]而已 沒啥強制力 10/31 17:13
3F:→ solsol:協調會答案了不給錢最後還是得上法院要 10/31 17:14
4F:→ solsol:只是協調會紀錄算是很有參考價值的記錄就是了 10/31 17:14
5F:→ solsol:他9月薪水不給就只是為了讓你煩.有壓力,讓你考慮讓步 10/31 17:19
6F:→ KD0084:S大說到一個重點,請問T大是申請"協調"還是"調解"呢? 10/31 17:49
7F:→ KD0084:調解的話簽了就不能不認,可以強制執行,但協調...... 10/31 17:52
8F:推 ChrisBear:沒差 依照民訴403條規定勞動契約紛爭上法院要強制調解 10/31 18:36
9F:→ ChrisBear:如果有勞工局的協調會記錄存在 法院會參考 10/31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