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nsi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如果跟二房東簽月租屋, 這個契約有法律效力嗎?
時間Thu Oct 29 23:51:50 2009
事實經過:
我跟一位二房東租了一間房間, 但是這位二房東跟真正的房東沒有簽定半年或一年的契約
, 也就是她如果不租了,他可以一個月後就搬走.
問題:
想請問如果我跟這位二房東簽了一年的租約,如果他臨時發生事情不再繼續跟真正的房東
租了, 那我跟她簽得這份契約,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36.226
1F:推 aayuco:簽訂二房東契約時,須注意不能與主契約衝突 11/04 11:15
2F:→ aayuco:看主契約是否有寫明不得再租賃予別人? 11/04 11:16
3F:推 aayuco:需排除主契約中不能「轉租」、「出借」的約定 11/04 11:18
4F:→ aayuco:二房東與學生簽訂的租賃契約,雖然二房東非房屋「所有人」 11/04 11:19
5F:→ aayuco:惟「租賃契約,係以當事人約定,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收益 11/04 11:19
6F:→ aayuco:他方支付租金而成立,並不以出租人對於租賃物有所有權為要 11/04 11:19
7F:→ aayuco:件。」(最高法院64年台上字第424號民事判例參照)。 11/04 11:20
8F:推 aayuco:若房東知道二房東轉租一事,繼續居住才無困擾 11/04 11:23
9F:→ aayuco:若房東真的不知情,而出面主張終止其與二房東之租約時, 11/04 11:23
10F:→ aayuco:將會面臨麻煩的租約爭議 11/04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