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taspro (撤缸中)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撿到狗的問題
時間Tue Oct 27 12:22:11 2009
事實經過:
================幫朋友PO文=====================
撿到了一隻狗,經動物醫院掃過發現有晶片資料~
但跟原主人連絡後,他表明不想繼續飼養~
家裡也不能飼養,所以沒人領養的情況下,
最後可能會在帶回撿到的地方放掉~
問題:
因為家裡有跟原主人連絡,所以他那邊有我們的電話、地址~
若是之後對狗的事情反悔,想告我們
我們說撿到狗時有通知你,你不要我們也不能養,
所以就從撿到的地方又把他放掉~~~
目前狗在哪裡我們也不清楚~~
這樣我們是否還有任何的法律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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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84.188
1F:推 Powar:放在動物醫院讓人認養呢@@? 10/27 12:31
2F:推 depravity:有晶片就當作撿到遺失物處理給公權機關去煩惱吧 XD 10/27 12:53
不好意思!更新一下內容~~
那假設有人想要領養,但是是中年人~~
不想去處理晶片轉移的問題~~~
認為領養狗之後,被原主人發現的機率太低~~他不在乎!
(有跟他說可能侵權之類的,建議還是要轉移晶片資料,但他說沒關係= =)
那要是朋友家把狗送給中年人領養~~~朋友家會不會有相關的法律問題??
因為畢竟給原主人知道的是朋友家的電話、住址...
怕原主人之後想搞這件事情的話,會找到朋友家裡去?
謝謝~~
※ 編輯: vitaspro 來自: 118.161.184.188 (10/27 13:13)
3F:推 GinHsu:晶片資料建議要轉移... 10/27 13:24
4F:→ twsakura:撿到有主人的狗還沒轉移不要亂送 原飼主可以告侵占遺失物 10/27 17:38
5F:推 cawba:原主人的物權已因拋棄而消滅了 而你可以當證人證明這是棄犬 10/27 17:47
6F:→ cawba:無主物占有自然沒有侵權行為 如果顧慮晶片資料問題 看有沒有 10/27 17:49
7F:→ cawba:動物醫院願意幫棄犬重植晶片 畢竟台灣每年有好幾萬隻棄犬 10/27 17:50
8F:→ cawba:再不行就寄贈與同意書給原主人請他同意讓中年人收養 10/27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