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taspro (撤缸中)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捡到狗的问题
时间Tue Oct 27 12:22:11 2009
事实经过:
================帮朋友PO文=====================
捡到了一只狗,经动物医院扫过发现有晶片资料~
但跟原主人连络後,他表明不想继续饲养~
家里也不能饲养,所以没人领养的情况下,
最後可能会在带回捡到的地方放掉~
问题:
因为家里有跟原主人连络,所以他那边有我们的电话、地址~
若是之後对狗的事情反悔,想告我们
我们说捡到狗时有通知你,你不要我们也不能养,
所以就从捡到的地方又把他放掉~~~
目前狗在哪里我们也不清楚~~
这样我们是否还有任何的法律问题??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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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1.184.188
1F:推 Powar:放在动物医院让人认养呢@@? 10/27 12:31
2F:推 depravity:有晶片就当作捡到遗失物处理给公权机关去烦恼吧 XD 10/27 12:53
不好意思!更新一下内容~~
那假设有人想要领养,但是是中年人~~
不想去处理晶片转移的问题~~~
认为领养狗之後,被原主人发现的机率太低~~他不在乎!
(有跟他说可能侵权之类的,建议还是要转移晶片资料,但他说没关系= =)
那要是朋友家把狗送给中年人领养~~~朋友家会不会有相关的法律问题??
因为毕竟给原主人知道的是朋友家的电话、住址...
怕原主人之後想搞这件事情的话,会找到朋友家里去?
谢谢~~
※ 编辑: vitaspro 来自: 118.161.184.188 (10/27 13:13)
3F:推 GinHsu:晶片资料建议要转移... 10/27 13:24
4F:→ twsakura:捡到有主人的狗还没转移不要乱送 原饲主可以告侵占遗失物 10/27 17:38
5F:推 cawba:原主人的物权已因抛弃而消灭了 而你可以当证人证明这是弃犬 10/27 17:47
6F:→ cawba:无主物占有自然没有侵权行为 如果顾虑晶片资料问题 看有没有 10/27 17:49
7F:→ cawba:动物医院愿意帮弃犬重植晶片 毕竟台湾每年有好几万只弃犬 10/27 17:50
8F:→ cawba:再不行就寄赠与同意书给原主人请他同意让中年人收养 10/27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