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hoboks)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email於法律上的效力
時間Mon Oct 26 12:52:36 2009
建議先拿這張email
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記得要去對方的戶籍地法院申請
如果對方有提異議
到時候你再上來問如何打民事官司
沒提異議的話 20天後你就一定拿的到這筆錢了(除非對方脫產)
※ 引述《dylinus ()》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對方於email中承諾
: 除定期歸還一定金額外
: 最終仍須歸還所欲償還之總金額
: 問題:
: 因對方目前避不見面
: 請問是否能以此email作為基礎,要求對方(或其親屬)償還?
: 此email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 又若欲要求對方(或其親屬)償還,步驟為何?
: 抱歉問題有點多
: 謝謝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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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80.15
1F:推 depravity:對方還可能是沒有可供強執的財產 沒有一定吧 10/26 12:54
2F:→ depravity:我的意思是 不用脫產就本來就沒財產了 @@" 10/26 12:55
3F:→ hoboks:樓上補充的好 10/26 13:30
4F:→ dylinus:謝謝~~~ 10/26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