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hoboks)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email於法律上的效力
时间Mon Oct 26 12:52:36 2009
建议先拿这张email
去法院申请支付命令
记得要去对方的户籍地法院申请
如果对方有提异议
到时候你再上来问如何打民事官司
没提异议的话 20天後你就一定拿的到这笔钱了(除非对方脱产)
※ 引述《dylinus ()》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对方於email中承诺
: 除定期归还一定金额外
: 最终仍须归还所欲偿还之总金额
: 问题:
: 因对方目前避不见面
: 请问是否能以此email作为基础,要求对方(或其亲属)偿还?
: 此email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 又若欲要求对方(或其亲属)偿还,步骤为何?
: 抱歉问题有点多
: 谢谢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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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3.80.15
1F:推 depravity:对方还可能是没有可供强执的财产 没有一定吧 10/26 12:54
2F:→ depravity:我的意思是 不用脱产就本来就没财产了 @@" 10/26 12:55
3F:→ hoboks:楼上补充的好 10/26 13:30
4F:→ dylinus:谢谢~~~ 10/26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