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stair (童心未泯-恁爸很火大)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關於類似ID
時間Sat Oct 24 20:30:47 2009
事實經過:
我們都知道,字符是有限的,因此在現況裡頭很多東西都會有類似的情況發生,像是電話
、身份證字號、遊戲帳號或是PTT的帳號......等。
假設,在虛擬世界裡A的ID為bqqll而B、C故意取了幾個個很像的id像是bqq11、bpp11、
bqp11......等。藉著這些ID、更甚者附加上類似的暱稱或是A本身的個人訊息(網誌連結
、相簿連結、自介連結......等)進行徵友或是散布不實文章一些讓他人誤以為是A本身的
行為。
問題:
請問A能夠對B或是C,進行怎樣的控告呢?偽造文書?公然污辱?
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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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62.203
※ 編輯: alastair 來自: 61.217.162.203 (10/24 20:45)
1F:推 Rhadamanthuz:PTT註冊不允許新加入者使用既已存在之ID,但允許相近 10/24 20:53
2F:→ Rhadamanthuz:換言之,每個ID都具有獨特性,亦皆能對應到真實世界 10/24 20:54
3F:→ Rhadamanthuz:電腦螢幕前的使用者。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10/24 20:55
4F:推 depravity:同理年紀最大的X怡君 可以告其他比她年紀小的? 10/24 20:57
5F:→ Rhadamanthuz:除非B、C有直接侮辱或誹謗到A,不然沒什麼好告的。 10/24 20:57
6F:→ Rhadamanthuz:B、C要這樣玩,也就保佑他不要觸法。 歡喜做、甘願受 10/24 21:00
7F:→ Rhadamanthuz:當然PTT上有很多分身,但也無法規避司法機關的追緝。 10/24 21:03
8F:→ snowtoya:如果對方擺明冒名耍白,是有機會的,但還是要看情況 10/24 21:57
9F:→ snowtoya:以前我就看過某甲討厭某乙,申請了跟某乙很像的ID 10/24 21:58
10F:→ snowtoya:然後自稱是某乙,說:我是白目XXX(某乙身份) 10/24 21:59
11F:→ snowtoya:某乙就拿這句話去告他了=w= 10/24 21:59
12F:→ snowtoya:(他還有冒用乙的名字到處亂板就是了) 10/24 22:00
那如果B or C在檢索或是可查得訊息裡頭置入A的網誌、相片......等,是否可以使用這件
事件,作為"故意製造假的文件或刪改文件以達致誤導他人的目的的行為"成立? 感謝
※ 編輯: alastair 來自: 61.217.162.203 (10/24 23:06)
※ 編輯: alastair 來自: 61.217.162.203 (10/24 23:11)
13F:推 fatcats:如果誤導沒有讓人產生損失...那誰來告?? 10/25 00:43
14F:→ fatcats:法律上好像不太管私德的部分...比方說"說謊"...XDDD 10/25 00:44
15F:→ fatcats:你應該針對什麼權益受損 才來考慮透過法律來保障 10/25 00:45
16F:→ snowtoya:重點還是在於除了誤導之外還有沒有其他行為吧 10/25 01:05
17F:→ Rhadamanthuz:個人認為此屬個人所得控制之隱私,因此建議寫封信給 10/25 11:54
18F:→ Rhadamanthuz:B、C請他們拿掉,並且將來不允許如此使用。 10/25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