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tsung (yutsung)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提前解約問題
時間Mon Oct 19 00:34:26 2009
事實經過:
因候補到學校宿舍,加上一些家庭因素,想提前解除租賃合約,
合約的內容如下
租約內容(只關於押金部份)
第三條:租金及押租金
(1)租金每月新台幣8500元整。乙方應於每月5日前給付甲方。
(2)押租金15000元整。乙方應於簽訂本約之同時給付甲方;甲方應於乙方返還房屋時無息
退還乙方。
第八條:違約之效果
(1)乙方積欠租金達一個月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甲方得終止本租約。
(2)乙方於終止租約經甲方定七日以上催告搬遷或租期屆滿已經甲方表示不再續約,而
仍不交還房屋,自終止租約或租賃期滿之翌日起至交還房屋之日止,乙方應給付給
甲方按房租貳倍計算之違約金。
(3)乙方若有違約之情事,致損害甲方權益而須負擔之賠償費用,連同爾後產生之法律
費用,如訴訟費等,皆由乙方負擔。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事項:(雙方得自行議定之特別條款)
(1)乙方得提前終止本約,但應於壹個月前通知甲方,並應另行給付甲方相當於1個月
之租金金額。
(2)租賃範圍以及公共空間(客廳/餐廳/廚房/陽台/廁所)內之租賃物,若因乙方人為
使用而導致非自然使用產生之損毀,乙方需付賠償責任。
(3)乙方之個人行為若對其他住戶造成困擾,經協調仍無改善,甲方得提前終止合約,
乙方並應另行給付甲方相當於1個月之租金金額。
以上為合約上關於押金的所有條文
問題:
關於押金退還方面,第三條提到返還房屋時押金無息償還,
但第十三條又說,提前終止合約,另行給付一個月押金,
所以要付一個月的違約金,押金可以無息退還?
還是
押金無法退還還要另行付一個月的違約金?
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
需要各位的協助和解惑
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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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24.11
1F:推 ChrisBear:意思就是說提早解約要一個月前告知&賠房東一個月租金 10/19 00:39
2F:→ ChrisBear:15000(押租金)-8500(違約金)=8500(實際剩餘返環金額) 10/19 00:40
3F:→ ChrisBear:如果違約不用陪對方誰敢當出租人呢? 10/19 00:40
4F:→ yutsung:謝謝你 所以只需陪償房東一個月租金8500押金無息退還 了解 10/19 00:47
5F:→ yutsung:只是怕 要陪違約金加上押金不能退還 謝謝你 10/19 00:48
6F:推 ChrisBear:違約金就是一個月租金就是八千五... 10/19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