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hobo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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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其他] 教跳舞拿不到薪水
時間Fri Oct 16 03:20:56 2009
之前漏看了一個關鍵
這些學生都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訂立的契約法律效果為:效力未定
需經法代承認始生效力(民79參照)
題目所示 法代也不想承認
所以我之前的推文是錯的
原波可能只剩下不當得利請求權(民179參照)可以用
這部份可能會變的麻煩
主張不當得利的話 請求返還何種利益? 免費學跳舞的利益為多少?
愚見以為 還是用溝通的方式跟師長協調 能拿多少就多少了
※ 引述《jw11022 (給我一顆毒蘋果)》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是一位兼職的舞蹈老師 之前有在才藝班教過跳舞
: 10/2有幾位高中生(是之前才藝班的學生)來找我
: 請我幫他們編一段4分鐘的舞然後教他們跳 說他們迎新宿迎要用
: (之前在才藝班時 他們有臨時找我學一段一分鐘的舞
: 因為隔天就要 而且我還有拿才藝班的薪水 就跟他們談說友情價 一天800教到好)
: 但這次要重編 而且大概有一週的時間練習 所以我跟他們說 要按照正常的行情價算
: 第一天(10/2)上課的時候 學生說價錢不是問題 全部學完再一起算 (因為我說要當天結算)
: 第二天(10/3)上課的時候 我不確定有沒有跟他們提過我平常的價錢是 一人一小時200元
: 又再跟他們確認一次 學生當下說好 沒有問題
: 隔天(10/4) 我的學生打電話來說 老師太貴了 我們負擔不起...經過一番討論後
: 決定以不論幾個人 以每小時800元計 四天總共我收他們8小時的錢 共6400元
: 學生說10/9他們宿營結束後會拿錢給我
: 後來這些學生在學校的導師打電話給我
: 說這筆花費超過他們本來編舞的預算 學生不敢講
: 私底下回家找家長要錢 家長打電話到學校抗議 請導師出面解決
: 導師說原來的預算是1500(學生沒有告訴我)
: 學生以為跟以前一樣一天800 聽到我開價6400嚇傻了 沒辦法做決定只好答應
: 他可以私底下掏腰包給我5000 請我認賠退讓一步 不要讓他難做人
: 不然等他申請學校的社團津貼 要配合學校做評鑑報告
: 津貼要等到期末才能拿到 "而且不一定會審核通過"
: 他說他開出這樣的條件 請我回去考慮一下接不接受...
: 問題:
: 1.6400元是我跟學生經過協商後雙方都認定的價錢 我花出的時間跟精力遠多出8小時
: 我不想讓步接受他們導師5000元的條件
: 當初學生是以個人名義來找我學跳舞 並非以學校社團聘請我
: 當課程結束我就應該立即拿到薪資 而不需要配合任何學校申請程序吧?
: 如果他們導師要插手的話 我可以要求他們老師先代墊 然後他再慢慢去申請學校補助嗎?
: 2.在跟導師協商的時候 他說我們沒有證據證明這些學生上過我的課 (這點讓我很生氣)
: 他們可以8個人(共8位學生上過我的課)一起說沒有這回事 或是不承認這個價格...
: 當初因為相信這些學生 所以這筆交易並沒有簽合約或書面契約
: 但是我有保留學生在我網誌上的留言.聯絡用的簡訊
: 跟導師協商的時候我也有錄音
: 如果最後需要尋求法律途徑的話 這些東西可以當做證據嗎 這是對我有利的證據嗎?
: 3.我覺得他們老師怕麻煩想私下解決 但又吃定我還是學生 想以學校程序什麼的來打發我
: 但我不想接受他的條件 也不想讓這些學生覺得在外面亂喊價回來找導師就可以反悔
: 請問我可以依循哪些法律途徑跟他們拿回我應得的薪資呢?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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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12.81
1F:→ sindyevil:這應該可以含在[日常生活所必須]的範圍,且學生明知原訂 10/16 11:51
2F:→ hoboks:樓上說服我了 那還是可以要求對方履行契約 10/16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