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ickyball (黏黏球)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健身房不願退款
時間Thu Oct 15 01:41:34 2009
事實經過:
在大約兩個月前(我記得應該是八月分左右),
因為想學肚皮舞,所以在泰山鄉明志路三段158號三樓的勁活力運動美容休閒館
購買了四十堂課程,兩個月內使用完。
當時因為知道自己九月份時工作時間可能會有更動,怕四十堂課程會用不完,
當時就有向接洽的櫃檯人員詢問。
櫃檯人員表示,四十格的格卡,除了每次上一堂課扣一格外,
還可以使用他們公司的美容美體服務,一次扣格卡五到七格不等。
我便很放心的購買了四十堂的格卡。
開始去上課後,我還另外詢問了當時接洽我的櫃檯人員,如果想要做美容美體,
有沒有什麼限制之類的,譬如需要預約等注意事項,
當時對方的回答告知,只要他們休閒館有營業,都可以去做。
後來九月份開始,我的工作時間有改變,沒有辦法再去上我想上的肚皮舞課程,
我便想把剩下的32堂課程全部用在美容美體上。
只是後來我再去想詢問當天可不可以使用格卡做臉時,櫃檯小姐換人了!
她告訴我,他們現在沒有美容師,如果要作臉或是美體,需要提早預約,
他們要從三峽調美容師過來。
好,這我也接受,所以當場就跟他預約。
預約時還告訴我,必需要配合美容師早班或晚班時間,才能做美容美體服務。
預約完後櫃台小姐才告訴我,每一次做臉或是美體,都需要再加收200元的材料費。
我傻了,之前從來都沒有說過要加錢阿!當下我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我請小姐幫我詢問總公司,這筆錢能不能不要收,
因為我覺得感覺很差也很不合理。
過了一周,小姐回覆我,還是必須要收,我便告訴他我要退費,
請他把剩下的32堂課的錢通通退還給我,小姐說過幾天總公司那邊會有人跟我聯絡。
好,等了兩個星期,終於有人打電話跟我聯絡了。對方告訴我,請我去做美容美體,
不加收我200塊的清潔費(不是材料費嗎?怎麼又變成清潔費了)。
但是我很堅決的請他把剩下的錢退還給我!
對方口氣開始變得很差,把一切的過錯全部推到已經離職的櫃台小姐。
並且半威脅性的跟我說,退款可以,但是要扣掉十趴。
我很明白的告訴他我無法接受,
因為今天不是我不願意去使用格卡去做美容美體,而是他們一再的欺騙我!
從只要有營業就可以去做美容美體
變成要配合他們從三峽過來的美容師時間(還指定只能預約下午或晚上),
從頭到尾都沒有提過要加收200元材料費(清潔費?反正就是硬逼我把錢拿出來),
最後要退款還要收十趴!
電話中,還一附十趴已經很施捨你了,加州健身房退費還要收20趴喔!
後來我還是堅持不肯,我說要找消保官詢問,
對方落下一句一找消保官還是誰都一樣,便掛我電話。
過了兩周,我打電話去詢問後來的櫃台小姐,他回答我,總公司不退款給我了!
請問這還有天理嗎?我付了錢買課程,就要任他們宰割嗎?
要我多付錢我就要多付錢,要扣我錢就任意扣我錢,我不接受就一塊錢也拿不回來!
而且這中間的協調,除了被掛電話的那一次是他們主動聯絡我的以外,
我不知道自己去那邊詢問過多少次了!
問題:
這種強扣我所繳交的費用,我可以告他嗎?
除了找消保官外,還有什麼途徑可以走,為我討回這個公道?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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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36.18
1F:推 ChrisBear:先找消保官處理... 10/15 02:06
2F:→ ChrisBear:依照消保會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如果要退費 10/15 02:10
3F:→ ChrisBear:有兩種方式 不過像您這種預付型用格子計算的 10/15 02:10
4F:→ ChrisBear:原則上個人認為就未使用之32格部份可以要求退費 10/15 02:12
5F:→ ChrisBear:已經使用的不能退費 10/15 02:12
6F:→ ChrisBear:不過呢 您先把您當初簽的契約拿出來看退費規定 10/15 02:13
7F:→ ChrisBear:原則上依契約走例外該條款違背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之規定 10/15 02:13
8F:→ ChrisBear:時 才無效.....so....先把契約退款那打上來吧 10/15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