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wktw236 (kwktw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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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勞資] 要向勞工局申訴嗎?向那一個勞工局申訴 …
時間Fri Oct 9 00:11:57 2009
勞資爭議的主管機關是以工作地點為主,如果您親戚
是在南投縣的工廠做事,就要找南投縣政府勞工局。
可直接向勞工局申請調解。每一個縣市政府的勞工局
是否公平並依法行政,有爭議,如有問題,可隨時打
電話找勞工團體。
聽起來,您親戚並不想爭取工作權,只想要合法的資
遣費計算方式。如果一位工人同時受僱於A公司、a工
廠和B公司、b工廠,而現在是兩家公司都要資遣他,
理論上是A(a)算A(a)的年資和平均工資,B算B的,
通通要給付,「理論上」不會有差別。
如果拆成兩家公司來僱用這位工人不合法,那麼投保
薪資就要以最高級來算,即42,000和43,900元;如果
合法,那麼就是兩家公司都要為這位工人保勞保,此
時要各依實際薪資投保,例如,三萬多元,那麼如果
勞工要申請老年給付,可以合併計算,但仍然以最高
投保額為上限,即42,000和43,900。
您的親戚可以:
一、爭取資遣費依法計算
二、計算因高薪低報造成的失業給付和老年給付差額
,向公司求償。
以上只是講依法,但法律上有責任的是AB兩公司;如
果雇主硬是不給,只好打官司;就您po的內容來看,
勝訴機會極大,但若公司早就脫產完畢,官司勝訴也
拿不到錢,C公司和老闆本人沒有責任。(但如全員
資遣又欠資遣費,可以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請投縣
政府報勞委會限制出境)。
在全員資遣的情況下,受害者應該是很多人,為了避
免打官司,或打贏了也拿不到錢,可考慮連絡所有的
同事,組成自救會,用司法以外的合法途徑,配合司
法程序一起爭取,看那一個先拿到錢,就停止另一方
面的行動。包括集會遊行、找南投縣政府陳情、找各
候選人、北上勞委會陳情、夜宿老闆家等等。有些是
合法途徑,有些是合法邊緣的途徑。
實際情況可能是,先集合員工和老闆談,老闆不依法
給付,就組織自救會並向縣政府申請調解,如果調解
不成立,就一邊打官司,一邊寫白布條,天天到AB或
C公司門口站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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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員減薪 遇缺不補 無薪休假 加班換休 契約派遣 奴隸責任制--
資方殺很大
工人不大 團結最大 藍領、白領、無塵衣工人,聯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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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7.143.211
1F:→ Eventis:差點忘了要鼓勵一下原po,最近路邊看板越來越多了,加油啊!! 10/09 18:25
2F:推 zasx113:謝謝您的建議與回答,謝謝! 10/11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