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cupdcup (心情多變)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問題] Y拍被檢舉後強制下架
時間Wed Oct 7 14:57:47 2009
※ [本文轉錄自 e-seller 看板]
作者: dcupdcup (心情多變) 看板: e-seller
標題: [問題] Y拍被檢舉後強制下架
時間: Tue Oct 6 11:16:37 2009
我家人從美國多帶幾瓶美髮產品要賣
並非以營利為目的
只是因為大包裝美國買較便宜
把他拆開來賣而已
當然價錢比其他賣家便宜一些
最近已經被同一位惡意賣家檢舉我們非台灣代理商
所以已經被強制下架三次
寫信給y拍他們都叫我們自己去跟檢舉人協商
問題是對方跟本非常強勢(對小賣家毫不手軟,強咬我們沒有販售權...)
他是台灣智慧財產權人等等......
我現在只有想到若是改成用"二手商品"替代的方式,可能比較可行
但我的疑問是"所謂代理權的範圍"?
請問除了用二手商品應該就可以賣之外...他的代理權是無限放大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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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45.119
1F:推 danny789:記得有平行輸入這回事,"二手商品"也是可行方案 10/07 08:02
2F:→ danny789:何況賣的是真品又不是假貨,照理他們無權管你 10/07 08:07
3F:推 KarenW:你要不要轉到法律版問一下 或是去做法律諮詢比較好 10/07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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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8.183.236
4F:推 depravity:既然不以營利為目的 那就不要賣不就沒事了 10/07 15:12
5F:推 depravity:還是打算爭一口氣 去對方公司登記地控告對方侵權? 10/07 15:15
6F:推 Rhadamanthuz:我國專利法與商標法「允許」真品「平行輸入」 10/07 16:01
7F:→ Rhadamanthuz:惟原PO之販售行為應注意有無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10/07 16:02
8F:→ Rhadamanthuz:惟,本案代理商透過各種管道與母公司或外國代理商達 10/07 16:04
9F:→ Rhadamanthuz:成協議,以各種手段阻撓平行輸入業者進口,恐違反公 10/07 16:04
10F:→ Rhadamanthuz: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 10/07 16:05
11F:→ Rhadamanthuz:= ="...第一個「惟」是個贅字。 10/07 16:08
12F:推 a386036:不是光碟或書籍類的 基本上是合法的 10/07 16:13
13F:→ a386036:不過要注意是否有違反藥事法的問題 10/07 16:14
14F:→ a386036:如果洗髮精還有藥品成分這就大條了 10/07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