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tjon (慎度每刻 豐富人生)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辦理不動產所有權拋棄的法定程序
時間Sat Oct 3 20:40:28 2009
事實經過:
現有乙棟不動產,係為本人母親以個人名義向銀行辦理房屋貸款購得
母親再以贈與方式,將該棟不動產所有權以贈與方式轉至本人與胞姐名下
故現不動產所有權是由我們二人共同持有,母親承擔房貸。
問題:
母親不願意繼續繳納貸款,有準備接受強制執行的打算
既然要被強執,這棟不動產一定跑不掉,個人也沒有接替房貸的打算
有設定抵押權的不動產,也大概沒有對象想要來辦理贈與或買賣。
所以準備要親自辦拋棄不動產所有權,所以想請教
1. 拋棄不動產所有權所需書面文件 ? (共同持有)
2. 拋棄程序以及所須繳納費用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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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5.216.3
1F:推 hsinyeh:你要拋棄的目的在哪 就讓他被拍掉就好啦... 10/03 20:42
個人現在還要申請清寒獎學金,財產部分會被列入考量範圍
但等待法拍還有一段時程要走,以及胞姊有可能對這棟房屋有獨立處理的打算
與其這樣,愚見以為直接辦理拋棄會比較清楚雙方權利關係...
※ 編輯: swatjon 來自: 119.15.216.3 (10/03 20:46)
2F:→ ChrisBear:問戶政事務所不是更快嗎 10/03 22:53
3F:推 Yyyyyy:那就贈與給你姐不就好啦 讓她獨立處理不是嗎? 10/04 01:45
4F:→ Eventis:贈與有稅的問題,拋棄沒有. 10/04 15:08
5F:→ Eventis:不過因為上面已經有抵押權了,應該會碰到民法764條第2項. 10/04 15:11
6F:→ Eventis:但如果只是單純要問程序,到地政機關直接詢問是最清楚的. 10/04 15:12
7F:→ swatjon:感謝E大 先進 10/04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