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tjon (慎度每刻 丰富人生)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办理不动产所有权抛弃的法定程序
时间Sat Oct 3 20:40:28 2009
事实经过:
现有乙栋不动产,系为本人母亲以个人名义向银行办理房屋贷款购得
母亲再以赠与方式,将该栋不动产所有权以赠与方式转至本人与胞姐名下
故现不动产所有权是由我们二人共同持有,母亲承担房贷。
问题:
母亲不愿意继续缴纳贷款,有准备接受强制执行的打算
既然要被强执,这栋不动产一定跑不掉,个人也没有接替房贷的打算
有设定抵押权的不动产,也大概没有对象想要来办理赠与或买卖。
所以准备要亲自办抛弃不动产所有权,所以想请教
1. 抛弃不动产所有权所需书面文件 ? (共同持有)
2. 抛弃程序以及所须缴纳费用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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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9.15.216.3
1F:推 hsinyeh:你要抛弃的目的在哪 就让他被拍掉就好啦... 10/03 20:42
个人现在还要申请清寒奖学金,财产部分会被列入考量范围
但等待法拍还有一段时程要走,以及胞姊有可能对这栋房屋有独立处理的打算
与其这样,愚见以为直接办理抛弃会比较清楚双方权利关系...
※ 编辑: swatjon 来自: 119.15.216.3 (10/03 20:46)
2F:→ ChrisBear:问户政事务所不是更快吗 10/03 22:53
3F:推 Yyyyyy:那就赠与给你姐不就好啦 让她独立处理不是吗? 10/04 01:45
4F:→ Eventis:赠与有税的问题,抛弃没有. 10/04 15:08
5F:→ Eventis:不过因为上面已经有抵押权了,应该会碰到民法764条第2项. 10/04 15:11
6F:→ Eventis:但如果只是单纯要问程序,到地政机关直接询问是最清楚的. 10/04 15:12
7F:→ swatjon:感谢E大 先进 10/04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