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ans (an)
看板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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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Thu Oct 1 18:37:05 2009
事實經過:
生活中常有許多玩笑,但即使是好朋友,玩笑應該要在無傷大雅的程度。
我弟弟在他網誌上說在公司上班少了動力,不知該怎麼熬
他的朋友回應說要他眼睛一閉打開窗戶,從樓上往下跳。
我相信他朋友的回應是純屬玩笑,但對身為家人的我看來卻十分不妥
希望他朋友不要再拿他人生拿開玩笑。
問題:
一、我弟朋友這樣的留言是否有法律問題?
二、生活中有很多這樣的玩笑,但從口氣中卻知道大不相同,若像我弟的朋友的留言
可以知道是朋友間談笑;又或「你怎麼不去死」這種較尖銳的話,事後又說是開
玩笑的。
不論是怎樣的玩笑,對於這樣先砲嘴(具傷害性的)後推責的人,是否有法
可治?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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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247.149
※ 編輯: taians 來自: 59.115.247.149 (10/01 18:39)
1F:→ rock0807:不犯法 僅屬道德上的問題 即使真的跳樓也跟他沒關係 10/01 20:44
2F:→ rock0807:除非能證明他符合刑法教唆犯之定義 10/01 20:46
3F:→ Eventis:就檢討刑法275,看那個教唆及教唆既遂的雙重故意具不具備. 10/01 21:21
4F:→ Eventis:至於事後怎麼推責不重要,只是要怎麼指摘他講那句話"當時", 10/01 21:23
5F:→ Eventis:主觀上是否具備教唆自殺的故意而已. 10/01 21:24
6F:→ Eventis:衷心的建議是話還是不要隨便亂講比較好Orz 10/01 21:25
7F:→ taians:謝謝兩位! 說話真的要想過再說... 10/01 23:50
8F:推 valenci:沒有問題 10/02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