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ans (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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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错误的回答
时间Thu Oct 1 18:37:05 2009
事实经过:
生活中常有许多玩笑,但即使是好朋友,玩笑应该要在无伤大雅的程度。
我弟弟在他网志上说在公司上班少了动力,不知该怎麽熬
他的朋友回应说要他眼睛一闭打开窗户,从楼上往下跳。
我相信他朋友的回应是纯属玩笑,但对身为家人的我看来却十分不妥
希望他朋友不要再拿他人生拿开玩笑。
问题:
一、我弟朋友这样的留言是否有法律问题?
二、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玩笑,但从口气中却知道大不相同,若像我弟的朋友的留言
可以知道是朋友间谈笑;又或「你怎麽不去死」这种较尖锐的话,事後又说是开
玩笑的。
不论是怎样的玩笑,对於这样先炮嘴(具伤害性的)後推责的人,是否有法
可治?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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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247.149
※ 编辑: taians 来自: 59.115.247.149 (10/01 18:39)
1F:→ rock0807:不犯法 仅属道德上的问题 即使真的跳楼也跟他没关系 10/01 20:44
2F:→ rock0807:除非能证明他符合刑法教唆犯之定义 10/01 20:46
3F:→ Eventis:就检讨刑法275,看那个教唆及教唆既遂的双重故意具不具备. 10/01 21:21
4F:→ Eventis:至於事後怎麽推责不重要,只是要怎麽指摘他讲那句话"当时", 10/01 21:23
5F:→ Eventis:主观上是否具备教唆自杀的故意而已. 10/01 21:24
6F:→ Eventis:衷心的建议是话还是不要随便乱讲比较好Orz 10/01 21:25
7F:→ taians:谢谢两位! 说话真的要想过再说... 10/01 23:50
8F:推 valenci:没有问题 10/02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