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ymkevin (kevin)
站內PttLifeLaw
標題[消費] 商品無法使用退貨
時間Wed Sep 30 21:33:56 2009
事實經過:
昨天,我在一間電腦週邊商品的專賣店買了一個 1394 用的轉接頭,可是在我買回來測
試後發現,那個轉接頭根本就不能用,而且我都確定了DV和傳輸線都沒問題,也去了一些
相關板看過,他們都確定用"傳輸線加轉接頭"沒問題,所以我認為是那個轉接頭的問題,
因此我今天就再次去了那間店,請他們換新的一個給我,他們表示沒貨,所以我請他們退
錢給我。但他們表示,他們的櫃台前有貼著賣出去之後就不退貨了,最多我換其他等價的
商品!所以我請他們測試那個轉接頭,他們也不肯,還且一直堅持他們的立場,表示絕不
退錢!但是那個轉接頭是要報帳,不是我自己要用的,所以我沒辦法亂換成其他東西,只
好先拿回來,再想辦法處理。
問題:
我想請問一下,那個轉接頭已經很明顯的不能使用了,他們還是堅決不退貨,他們這樣
的立場是對的嗎?如果是對的,那我是不是就該自己吸收這筆費用阿??如果他們是錯的,
可以告訴我一下,如果我要去跟他們退貨,應該要根據哪些法律啊??
先非常感謝各位回答我的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92.98
1F:推 hsinyeh:假設你說的是真的 他們是錯的 主張民法瑕疵擔保 09/30 21:35
2F:→ a00503330:或是依不完全給付的規定~ 09/30 21:39
^^^^^^^^^^
這是什麼,可以請這位大哥幫我解釋一下嗎??謝謝~~
※ 編輯: symkevin 來自: 140.113.92.98 (09/30 21:43)
3F:→ a00503330:227不完全給付-->254催告給付-->解約-->回復原狀 09/30 21:42
4F:→ a00503330:物之瑕疵 1.359解約或減少價金 2.364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09/30 21:44
5F:→ a00503330:不完全給付就是賣方未依"買賣內容"給賣方東西 09/30 21:45
6F:→ a00503330:因為你是要買"好的"轉接頭 而不是壞掉的~ 09/30 21:46
7F:→ a00503330:所以說你大致上有民法227,359,364,3個請求權可以用 09/30 21:47
8F:→ a00503330:你可以去爭爭看,不過為了轉接頭上訴不太符合實益~ 09/30 21:48
謝謝各位的解答~~我大致瞭解要怎麼處理了!!
※ 編輯: symkevin 來自: 140.113.92.98 (09/30 21:51)
9F:推 ChrisBear:直接找消保官更快.... 09/30 21:57
我原本頁這樣想,不過身為學生的我,下課後才能去找那間店理論阿,
不過這時消保官應該也下班了吧~~
※ 編輯: symkevin 來自: 140.113.92.98 (09/30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