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7shakeMINI (愛撫妻 搖 迷你)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房屋買賣優惠利率的疑問
時間Wed Sep 30 15:36:50 2009
事實經過:
之前我父親的同事因故要將戶籍遷入至我家,
然後後來同事離職也就沒連絡了,
雖然該人還是在我家戶籍內但我們不以為意就沒有將其戶籍遷出;
問題來了,現在我父親要將房子賣給我用優惠利率
然後代書跟我們說自用住宅辦理買賣過戶的話需要戶籍內所有人拿身分證
去寫同意書說並無租賃關係才可以進行買賣,
而如果現在將其遷出戶口的話則需要等遷出後的一年期滿才可買賣,
不過現在那一位前同事失蹤好幾年根本找不到人(他已經被通緝了)
所以我們只能選擇將其戶口遷出了。
問題:
1.若不將其他人戶籍遷出,一定要戶籍內所有人去簽同意書?還需要什麼證件呢?
2.遷出後須等一年才可以進行買賣嗎?有沒有其他的變通方法?
3.即使對方是通緝犯,還是得由我們去將其辦理遷出嗎?
4.對方幾年沒出現了,可以以對方也許已經死亡的原因來提出註銷還什麼的嗎?
感謝大家耐心看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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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Eventis:戶籍法50條,請房屋所有人備妥權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全戶遷 09/30 15:57
2F:→ Eventis:出登記. 09/30 15:57
3F:→ Eventis:不過同戶還有其它家人在的情況沒想過,還是請先詢問戶政單 09/30 16:00
4F:→ Eventis:位省得多跑,又,請不用期待公家單位會主動處理這類事件Orz 09/30 16:01
5F:推 highhand:不是利率,而是稅率,代書沒清楚嗎? 09/30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