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wktw236 (kwktw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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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勞資] 請問"非自願離職"及資遣費問題
時間Wed Sep 16 01:32:32 2009
※ 引述《bluemaggie (追求有質感的生活)》之銘言:
: 問題:
: 1.當初未生效的辭呈,如今資方拿出做為法律證明,是否有效?
無效。繼續工作達半年而雇主也未表示反對,何況中間六月又簽一約
: 2.(A)的年資計算是否為7個月?還是5年多?(因為資遣費差很多)
五年多,不知七個月的計算方式是什麼,是視同當初「離職」後馬上
到職、重新起算嗎?即使是自請離職,中斷期間不滿半年,年資都要
接著算。唯一的困擾是因一年一簽,有勞退新舊制的問題
: 3.老闆因私人因素,無故解聘,(A)可否要求資方額外賠償? (因有簽訂合約)
理論上可以。雇主如果沒有勞基法十一條十二條的理由,不得解僱員
工;A君可爭取工作權,或是資遣附帶損害賠償。(但打官司很累,而
且所有的官司沒有百分之百包贏的。)
: 4.由於(A)未保勞保,是否同樣受勞基法保障?
適不適用勞基法和行業或職種有關,和有沒有勞保無關。但勞保條例規
定,有工作就要保勞保;如果A 之前已經領了老年給付,那至少要投保
勞保的職災險。
: 5.承(1.)
: (A)的薪資是直接給予現金,並未以轉帳方式,而打卡記錄表每個月都由公司回收,
: 假設公司不承認(A)三月份未離職,(A)要如何證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根據勞基法第二十三條,雇主要保留薪資記錄五年,第三十條,出勤記
錄要保留一年。但罰款很輕,可能作弊或乾脆說弄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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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員減薪 遇缺不補 無薪休假 加班換休 契約派遣 奴隸責任制--
資方殺很大
工人不大 團結最大 藍領、白領、無塵衣工人,聯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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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37.115
1F:推 bluemaggie:謝謝^^ 09/16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