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wktw236 (kwktw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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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勞資] 政府優退延遲
時間Wed Aug 19 22:25:24 2009
※ 引述《chushadow (hj)》之銘言:
: 事實經過:家人在台灣菸酒公司(原公賣局)
: 任職逾35年,因身體狀況不佳在今年六月中提出退休,
: 但公司的人事主任說今年的八月會提出優退方案
: 也就是可以多領7個月的退休金,且因家人受傷所以請病假兩個月
: 便持續保留職位但無法上班,至今年八月,人事主任說
: 雖然優退人數沒有到標準的50人
: 但已經通過經濟部的審核送往行政院做最後的裁定
: (因為明年台酒的優退可望上升至13個月)
: 但是遲至現在都無消無息,家人身體已無法再去上班
: 理應在8/1就公佈優退是否成功的訊息至今都沒有下落
: 家人之前是因公受傷所以請病假,但該單位認為如此會降低營業所考績
: 所以不讓他繼續請病假要求恢復工作
: 導致家人必須再8/15直接辦理退休
: 問題:
: 我想請問如果在九月時優退通過,我們這些當時因為身體狀況
: 或其它因素無法上班、
: 無法等到優退生效便被迫辦理退休的員工是否可以申請補發優退金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如果您的家人受僱於菸酒公司,那麼應該有產業工會,這類問題
可以請工會幫忙解決。雇主在法律上最低限度的義務就是勞基法
的規定,可能大約等於您所說的「有退無優」的情況;雇主願意
給付超過勞基法的標準,那是他的自由,如果他拒絕給付優於勞
基法的條件,勞工也不能說他違法。但是任何勞動條件本來就可
以勞資協商,只要不比勞基法差;一般來說,個別工人很難跟資
方協商,但您家人剛好待在一個有產業工會的公司,雖然您沒有
提到是那一間酒廠或煙廠或配銷處營業所,但由工會集體和資方
去協商,比較有空間,那麼優退到底優多少個月、適用範圍、從
什麼時候開始適用,工會都可以要求和資方協商。(只是若協商
不成,會員願不願意採取其他爭議手段,就難說了;但有工會總
比其他沒工會的人多一個管道,最少也請工會理監事幫忙跟資方
說一下)。
您提到家人是因為公傷才病假,這才是大問題。先不管有沒有工
會,光談勞基法,公傷涉及到:
一、公傷病假沒有日數限制,最多可以請兩年,雇主也可以要求
看醫生證明;但如果公司硬要您家人回去上班,您的家人可
視身體狀況要求改調輕鬆工作。(兩年是指實在無法痊癒,
因為公傷期間雇主仍要給付全額工資,如果付了兩年還沒好
的話,可以一次給付四十個月原領的全額工資來免除爾後的
工資給付義務)。主管為了業績理由要您家人回去上班,可
能違法,可先找工會協調。
二、如果您的家人嚴重到「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
(希望沒有這麼嚴重,但這裡就法條來說),而且是因為工
作的緣故,那麼如果以雇主強制退休的方式,可以多拿百分
之二十;這是萬一公司硬要您的家人去上班,而您家人身體
確無法上班時,也許會發生的狀況。您家人首要的權利是兩
年的醫療期間,但是如果急著想和公司有個了結,可以考慮
對公司提出這個建議。(您家人工作三十五年,依舊制可領
四十五個基數,百分之二十和公司這兩波的優退方案相仿)。
三、另外請注意,您既然提到是公傷,就要確認是不是一直都拿
職災門診單去看病,並且都是請公傷假,而不是請自己的病
假。一定要經過這些正式程序,不是自己認為是公傷就是公
傷,到時權益會差一大截。例如,所有的醫療費用,除了健
保和勞保的給付外,都是雇主要出,自己不用出一毛錢。
四、附帶一提,您家人年資既已三十五年,是不是己經改選勞退
新制,因為工作三十年四十五個基數就到上限了,接下來的
年資並不會增加退休金。
總之,既然有工會,而且據我所知,煙酒工聯的各基層產業工會
應該是有作用的,不是那種花瓶工會或御用工會,那麼您和您的
家人應該先找工會處理。假如您連您家人所在的營業所的產業工
會都找不到,可以寫信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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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員減薪 遇缺不補 無薪休假 加班換休 契約派遣 奴隸責任制--
資方殺很大
工人不大 團結最大 藍領、白領、無塵衣工人,聯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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