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ivanilla (Lost in Paradis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有關身份證被盜用辦手機的事....
時間Fri Jan 9 14:26:53 2009
※ 引述《wufish (wufish)》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今天送便當給獨居老人的時候 他拿一封信問我上面寫什麼
: 我看了之後發現那是一封存證信函
: 簡單說就是他積欠手機費用六千多
: 可是他沒有辦手機 (他也沒錢辦手機吧....他自己三餐都有一點問題了)
: 問題:
: 像這種情形那位老人該怎麼?
: 他不識字 也不可能跑去通訊行辦
: 可是名字、住址都是他的....
: 如果那位老人一直不理這件事會怎麼樣??
: 我會跟老人中心的社工講一下 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協助這類事情....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謝謝~~~
別急,先確認他到底有沒有辦手機!
一、如果沒有,打電話看是哪家電信公司,要求他把契約書拿出來。
二、確認契約上頭的簽名係否為本人所簽,或亦係否為本人印章,在
看證件部分部份,身分證或健保卡之影本?
排列組合zB:
本人真實簽章+身分證影本→有爭議
本人真實簽章+雙證件影本→代理成立,原則上要支付帳單
非本人真實簽章(盜印)+身分證影本(含雙證件)→原則負責,例
外舉證印章遺
失免責。
非本人真實簽章(偽印)+身分證影本(含雙證件)→不用負責帳單
,主張非本人
所簽章,然後
去警局報案。
三、個人認為應該是身分證被盜用,所以應該是上述二zB中之4之
情形,麻煩幫老人發存證信函,不用花多少錢,內容主要闡明該
門號非該老人所申請,係電信業者本身之疏失,不可因此拿存有
瑕疵之契約要求老人支付電信費用金額;如果電信業者拒絕拿當
出的契約書出來,也要發存證信函要求業者交出原本申請門號之
契約,必要時可以於訴訟中當作證物,證明係業者負有提出證物
,而不為提出,可以推定該證物提出者之主張有理由。
四、實際流程:確認有無辦門號,如無發存證信函給電信公司要求提
出原本申請契約書核對,確定非本人辦,拒絕付款,
記得要影印一份留底,供日後訴訟之用。又對方如欲
提起訴訟(民事小額訴訟),就給他告!拿出原本的契
約書影本及本人簽章抗辯與契約書上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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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7.241.209
1F:推 sindyevil:推 01/09 14:57
2F:推 wufish:謝謝熱心的大家 我會轉達給老人中心的社工 (_ _) 01/09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