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ver2 (寬)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刑事] 我可以告房東侵占嗎
時間Wed Nov 12 16:20:30 2008
※ 引述《kittysky (心情不太好)》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於10月29日承租了一間房間
: 當初租屋時言明房租包含第四台和網路
: 但是我入住後筆電一直連不上線
: 房東嘗試幫我處理過幾次 但是都無法連線
: 就在上週10月7日 房東到我房間
: 問我網路好了沒 我說還是連不上線
: 於是他再次說要幫我處理
: 我就把電腦交給他了 由於我不確定當天會返家
: 所以有說如果我還沒回家 用好放我桌上門鎖上就可以了
: 但是昨天11月10日我返家要拿電腦時
: 進門時門沒上鎖 且沒有看到電腦
: 於是詢問房東 他說他已經把電腦放在我桌上了
: 但是他沒聽到我說要鎖門 所以沒有上鎖
: 我現在懷疑房東根本沒把電腦還給我
: 因為我房間完全沒有被翻動的痕跡
: 房間內其他值錢的物品都沒有遺失 並不像是遭竊
: 去詢問房東時他還說他平時沒有住隔壁
: (他住在公寓的左戶 我是住在右戶 右戶目前只有我一人居住)
: 但是實際上他明明就住在隔壁 所以讓我覺得很可疑
: 因為這個案子報案類別可用竊盜或侵占罪(只能擇一) 目前我是主張侵占罪
: 但是警員問我確定要告房東侵占嗎?(我回答跟房東協商後再作出決定)
: 還問我知不知道誣告是違法的?(我回答知道)
: 問題:
: 我覺得報案竊盜找回電腦的機會不大 (我的電腦是今年8月買的 價值三萬多元)
: 加上種種跡象都不像房間遭竊 所以認為屋主侵占我的電腦
: 請問各位版友 我如果主張侵占罪勝訴機會大嗎?
: (我確實把電腦交給他 他也在警察面前承認拿走電腦去處理)
: 但是我擔心屋主主張他有把電腦放到我桌上 反告我誣告
: 請問大家有什麼建議嗎?
: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告侵占的對象為房東,
主張的事實為房東幫你弄電腦後沒還你。
告偷竊的對象為不特定人,
主張的事實為房東把你電腦放你房間後被人偷走。
如果選擇告房東侵占,
就算房東不承認反告你誣告,你也不用怕,
因為誣告罪依判例"須明知其為虛偽,具有故意構陷之情形始能成立,
如對於事實有所誤認,即缺乏此種意思條件,自難令負誣告責任。"
而你是真的認為房東侵占電腦沒還你,所以你並沒有誣告的主觀犯意,不會成立誣告罪。
至於房東若主張他有把電腦放在你桌上,則此項事實需由房東負舉證責任,
惟不論房東能否舉證,你都不會成立誣告的,請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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