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ye147 (維尼)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租賃] 租約還沒到齊的房子要被查封
時間Wed Oct 15 01:03:18 2008
※ 引述《ilikez520 (天然呆 煮飯)》之銘言:
: 事實經過:今天下午接到大樓管理員的通知說明天會來我租的房子貼查封,
: 租約是到98/1/22結束,可是好像牽涉到抵押的問題。
: 管理員伯伯是告訴我說把,契約影本準備好。並告訴我應該可以住到約滿。
: 問題:就我了解,房東欠土地銀行一百多萬,這樣看起來房子是非常可能有被抵押掉的,
: 請問這樣的話買賣不破租賃還有效嗎?? 我是不是要趕快去找房子了??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那個.....提醒你一下 不要高興得太早
因為民法第886條規定
如果抵押權的設定是在租賃契約之前的話
抵押權人的權利優先喔 依民法886條第二項
抵押權人可以排除你租賃的權利 (也就是請你搬家)
這時候 你只能向出租人主張債務不履行了
so.....重點是去詢問一下抵押權設定的時間為何
如果是租賃先於抵押權的話 那就沒關係 可以主張買賣不破租賃
但是如果是先抵押後租賃的話 你可能要去找房子了........
照你這個情形....我覺得先抵押後租賃的可能信非常高 畢竟你只租了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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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26.138
1F:推 hiturtle:真的.以拍賣程序來看.真的不用擔心.因為就算明天就拍賣掉 10/15 09:05
2F:→ hiturtle:走完點文程序也要3個月左右.何況是現在是還沒拍賣掉.原PO 10/15 09:06
3F:→ hiturtle:的情況是因為租期快到了才不用擔心.你所說的是租期離到期 10/15 09:07
4F:→ hiturtle:日還很久的情況下(半年也許就會有機會)才需要誓心的事 10/15 09:08
5F:推 hiturtle: 擔 10/15 09:49
6F:推 ilikez520:也謝謝H大跟R大 今天房東和銀行以及書記官一起來了 10/15 11:10
7F:→ ilikez520:房東大概和銀行談好了還錢的條件方式 所以今天來貼條 10/15 11:11
8F:→ ilikez520:貼在屋內之後就離開了 所以我還有房子可以繼續住 10/15 11:12
9F:→ ilikez520:房東走前跟我們說可以繼續住下去到約滿 謝謝大家的幫忙 10/15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