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ndpro (小測)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急問-住宅部分佔到他人土地
時間Thu Aug 21 16:44:10 2008
※ 引述《leon063024 ( 娃娃魚)》之銘言:
: 我爸名下有一塊土地,但一直都是我伯父在用
: 但幾個月前,剛好有重測土地面積範圍才發現我伯父住的房子
: 有一部分蓋在他人土地上,約18坪(那土地剛好剛鄰人的土地相連)
: 我們有打算佔到的部分用金錢購買下來 想請教以幾點
: 1.購買金額一定要高於市價嗎? (我們打算以高於市價一點買下.
: 我記得好像以市價購買即可,但不確定?)
: 2.鄰人土地的土主要求我們要付之前使用的租金,這部分是否一定要付呢?
: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不用付租金? 租金是否也以市價計算?
: 3.如果喬不好上法院我們是不是很沒有勝算? (就租金部分)
: 4.如果要付租金,那是從開始使用時就算了嗎?(從我阿公時代就在用了說)
: 還是對方只能要求付幾年的租金?
: 因為該土地地主都獅子大開口,還說什麼我們不買下來要來把佔到土地的房子打掉
: 弄得我們也很不開心,所以不太想付租金還老是說我們侵佔,問題是法條上也寫
: 要有不法意圖才能算是侵佔吧!!
: 想拜託有經驗的人或是民法上的高手協助囉!! 感激不盡^^
小弟有一些見解可能不同於其他人,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1。購買金額由雙方橋定,市價只是一個參考,當然,對方有權不賣給你。
2。對方要求付租金,這點爭議很大。因為重測前彼此皆沒確認土地的界址
(彼此對土地皆沒主張,因此沒侵占問題)更沒訂定契約(所以沒租金
問題);但是地主可以提出賠償,只是地主需要舉證這些日子曾因這18
坪土地造成損失(問題是從未主張,所以根本無法舉證)
3。上法院後,租金的部份勝算很大,地主無法為所欲為。
4。重測後,則因為已經確認界址,因此,若是地主不賣土地,你就需要付
租金,若是不付,則地主可以要求拆屋還地(地主有百分百勝算)
重測目的在於解決舊有地籍問題,這樣的狀況很多,但是,土地的問題無法
完全使用民法解釋(所以幾乎很少有律師可以告贏地政事務所,不是地政有
專業律師,而是台灣的地籍幾乎都是日據時代留下,有太多模糊地帶)
您可以查詢是不是附近的土地界址通通位移,或是房子有否保存登記,若是
可以證明這兩點任一點,那幾乎不用擔心之前租金問題,你有百分百勝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147.231
※ 編輯: landpro 來自: 220.143.147.231 (08/21 16:45)
1F:推 a386036:3.只能請求合理租金4.可以不租一樣要拆 08/21 16:51
2F:推 depravity:從未主張僅是從不知有被侵害不表示沒有損害無法舉證 08/21 17:09
3F:推 hiturtle:2.印象中應可追溯要求5年的租金.而不是什麼都無法主張 08/21 18:06
4F:推 Gene0705:五年租金 這邊蠻多case佔用土地的case的XP 08/22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