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xdxdxdx (Remy)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互助會倒會的一些疑問
時間Thu Jul 17 04:49:19 2008
我們原本有在標會..
總共連會首共十八人..
第一期大家都繳了5000元給會首..也就是會首會拿到5000x17=85000
第二期開始大家標會..會首打電話來說其中一個人要標900..
結果我的另一個同事寫了一千...那當然是價高者得..
不過過了一陣子他錢都沒拿到..會首也不接電話..
後來果然被倒會..不過更發現會首打來說要標900的那個人...
他其實根本就沒有參加這個會..等於是會首在開這個會之前就已經有欺騙的嫌疑...
我想請問一下
這樣是否構成刑事責任中的
會首除在邀集合會之初,即具有惡意倒會而詐取合會金者,可成立詐欺罪外(參刑法第三
百三十九條)
此外他假冒一個沒參加會的人參與標會.
是不是就符合
會首未經活會會員委任或同意,擅自偽造其他活會會員名義,簽寫投標單,而冒領合會金
者,則應構成偽造私文書罪(參刑法第二百十條、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二十條)及詐欺
罪(參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
那當初我同事標到第二期會..但是會首沒有拿錢給他..
是不是就符合
會首雖有代得標活會收集合會金的責任,但該合會金的所有權係屬於得標活會,因此會首
擅自據為己有者,應成立侵占罪(參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
因為錢已經被會首全部花光光了..
現在他只願意每個月還5000..
只怕他還沒還完人就跑了..
這樣下去是否我們可以提出損害賠償?
還是說最多只是能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薪水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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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K IT 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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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21.172.210
1F:→ zazazas:第二期就倒了 這會首.......... 07/17 09:34
2F:推 hotwingking:不到十萬也在倒?而且還可能構成侵占 詐欺 偽造文書 07/17 09:43
3F:→ hotwingking:這甚至不叫第二期倒 而是一開始就倒 會首被成罪機會大 07/17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