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pravity (喵)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遺棄和扶養的問題
時間Mon Jun 30 10:43:47 2008
※ 引述《LOVEMOE (love)》之銘言:
: 我爬過文了
: 就算他之前有跑路或是什麼樣的紀錄
: 我之後還是得養他
: 我能租個雅房給他住 然後一個月5千吃飯錢就打發掉他嗎?
這可以 這最少要能夠滿足生活所必須的最低需求
因為不知道到時候的物價所以很難判斷
還有她可能亂用不到一個月就用完的問題
不過妳夠狠可以按照三餐送便當三季送食物
生病再帶去看醫師就不太需要給錢
因為扶養是依照身分地位提供生活所必須
所以要是妳是一般中人家庭這樣就可以
萬一妳日後成了富翁那這樣就不行了 @@~
: 另外如果他在外面搞了新的老婆的話
: 我是不是只要養我爸就好了
: 他的新老婆和我無關
: 令外問個和我無關的問題
: 最近看到幾個打官司 女兒和老爸要錢的新聞
: 女兒要求的教育費還包含到大學
: 那老爸是否能用 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只到國中為由
: 高中以上的教育費 不給??
理論上可 不過同樣的要是太有錢則"生活所必須"的要求會有所提高
反正依照身分地位所必須這點有很大的彈性空間
: 因為剛好我比較要好的幾個朋友唸大學都用助學貸款的
: 算是靠以後的自己唸大學的
: 所以比較無法理解那種要家裡出錢給自己唸大學的那種理所當然的想法
這妳不需要理解 因為別說養到大學了爺爺養子孫養一輩子的家庭我也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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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76.148
1F:推 LOVEMOE:謝謝 喔 了解了 原來還和當事人有沒有錢有關係 06/30 10:49
2F:推 LOVEMOE:像我這種還在還錢 連自己的窩都還沒買的 被要求的應該很低 06/30 10:51
3F:推 LOVEMOE:中間那個問題 那他如果娶新的老婆 我可以不養她嗎? 06/30 10:56
4F:推 heavenheart:不用養! 06/30 11:08
5F:推 LOVEMOE:喔 謝謝 06/30 11:10
6F:推 hiturtle:這回文有錯.扶養的最低原則不是錢.而是吃和住.如果你吃什 06/30 11:17
7F:→ hiturtle:麼.你住那他住那.就算吃的差住的不好也沒問題.旦如果你只 06/30 11:18
8F:→ hiturtle:想隨便租的地方....那被告你就知道.簡單說.他賴定你 06/30 11:20
9F:→ hiturtle:當然..如果你也是住雅房..三餐吃同樣的便當..那就OK啦XD 06/30 11:21
10F:→ depravity:請原po參考最高法院62年度第2次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4 06/30 13:03
11F:→ depravity:然後祈禱妳父親資產夠養活自己就不關妳的事情了 06/30 13:03
12F:→ depravity:另參照最高法院上字360號判例如果你能證明妳父親之需要 06/30 13:07
13F:→ depravity:(EX.妳養他之前的生活狀況)比妳低下妳就沒有提供和妳一 06/30 13:08
14F:→ depravity:樣的義務只要維持他本來的就可以了 06/30 13:08
15F:→ depravity:另外除夫妻以外沒有同居之義務只要妳提供的不比他本來 06/30 13:10
16F:→ depravity:失去生活能力以前的差隨便妳要養在哪都可以 06/30 13:11
17F:→ depravity:不過要是妳是富翁就不是用了 XDDD 不想養就祈禱 06/30 13:12
18F:→ depravity:1.妳爹有錢不需要妳養2.妳沒錢根本沒辦法可以降低義務 06/30 13:12
19F:→ depravity:繼母沒有一定不用,住在一起就要 XD 06/30 13:15
20F:→ depravity:扶養最低原則在直系血親其實也不是在吃和住 06/30 13:27
21F:→ depravity:而是在其失去養活自己的能力前的生活標準原po妳祈禱吧 06/30 13:29
22F:推 heavenheart:都說要另租雅房置父,這當然是不會和繼母同住... 06/30 13:50
23F:推 haohaobobo:這種不負責的父母還要子女養的法律 真的該修了啦 > < 06/30 18:17
24F:→ depravity:不可能修的啦,因為政府不可能改成自己養啊 @@~ 06/30 18:22
25F:→ depravity:而且不負責任的父母 妳也可以告她要她養阿 06/30 18:46
26F:→ depravity:自己要放棄權利不表示別人也要跟著放棄阿 06/30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