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phone (緊迫)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繼承] 土地繼承問題
時間Thu May 15 21:34:35 2008
※ 引述《nujle (ulee)》之銘言:
: 標題: Re: [繼承] 土地繼承問題
: 時間: Wed May 14 21:49:29 2008
:
: : 那就只能看三個繼承人願不願意照阿公的意思辦
: : 就算不照阿公的意思辦你也拿他們沒轍~
: : 因為根本沒有遺囑...
: : 這樣就只能算是生前聊天的內容了
: : 就算大家都知道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 : 還是你的意思是說他們想分
: : 但是那塊地是農地
: : 有最小分割量的問題?
:
: 不好意思 小弟再說清楚一點好了
: 他們是想「直接」分成四份(三位繼承人+一位長孫)
: 而不是三個繼承人繼承後再分給長孫
: 所以小弟想請教的是 是不是可以「直接」分四份繼承?
: 如果可以 要如何辦理? 要出示什麼證件嗎?
: 順道一提 那塊地是一般建地
: 有勞大大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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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59.115.203.6
: 推 OwenKao:可以,身份証印還有準備好現金交稅 就ok啦 05/14 22:13
我想請問一下...
以原PO阿公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
不就應該依照繼承順位取得嗎?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及第1139條規定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推文中O大的"可以登記給長孫"就小弟的認知應該是只有第1140條的規定才成立吧
第1140條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
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也就是...除非該長孫的父(母)親比阿公還早過世才能代位繼承...
不曉得除了遺囑及代位繼承外
是否真的有其他方式可以讓地政事務所審查人員同意
將財產登記於該長孫名下而不用依照民法規定的繼承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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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215.174
1F:推 nujle:當初阿公沒有立遺囑 05/15 23:19
2F:推 nujle:長孫的父母都健在 所以長孫就無法分配到囉? 05/15 23:23
3F:推 zazazas:那以前的人怎麼辦 以前長孫如同屘子 所以都會分一份 05/16 00:41
4F:推 futureland:繼承人再贈與出來囉,主管機關只在意稅有沒有繳完而已~ 05/16 01:01
5F:→ daphone:就我實務上的經驗..在意稅的是國稅局(遺產稅)... 05/16 12:53
6F:→ daphone:地政事務所是負責不動產移轉登記..當然他要登記移轉前... 05/16 12:55
7F:→ daphone:當然登記移轉前地政須注意到是否符合能夠移轉的規定.. 05/16 12:56
8F:→ daphone:例如買賣是否已經繳完增值稅且義務人是否有同意出售的證明 05/16 12:58
9F:→ daphone:例如贈與是否繳完贈與稅增值稅且有當事人同意贈與的文件 05/16 13:00
10F:→ daphone:例如繼承是否已經繳完遺產稅且所有繼承人皆符合繼承的資格 05/16 13:01
11F:→ daphone:且"所有"繼承人都出示證明同意此案繼承登記.... 05/16 13:02
12F:→ daphone:我國的不動產是登記制..他們不可能也不能不依照規定登記.. 05/16 13:04
13F:→ daphone:否則他們公務員要負責任的..(就是隨便把屬於A的東西給B) 05/16 13:07
14F:→ daphone:所以原PO的問題只能繼承後..再由繼承人贈與給長孫.. 05/16 13:09
15F:推 hotwingking:推樓上 真有耐心 XD 05/16 13:11
16F:→ daphone:謝謝樓上..^^~其實我是無聊到發慌所以就我所知幫幫鄉民 05/16 13:20
17F:推 nujle:謝謝d大耐心的解說 05/16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