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nlaw (真魯)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關於補習班退費問題
時間Thu May 15 18:45:52 2008
關於補習班退費問題,
可以參考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33條的規定,
請你依照你自身的情況判斷應退比例,
向補習班要求退費,
如果補習班拒絕退費,可以直接跟教育局申訴,
教育局的行政指導雖然沒有強制力,但是大部分的補習班都會怕,
比打官司或是找消保官有效率.
以下檢附條文供參:
第三十三條
補習班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補習班應依下列規定辦
理退費:
一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六十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補習班
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惟補
習班所收取之百分之五部分超過新臺幣一仟元者之部分
,仍應退還。
二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五十九日至第八日提出退費申請者,
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
三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七日至第一日提出退費申請者,補習
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八十。
四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或次)上課前(不含當
次)提出退費申請者,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
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
五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或次)上課後且未逾全
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補
習班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五十。
六 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
一者,補習班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
補習班招收學生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收費超過ㄧ
學期者,該學期部分適用前項規定退費,其餘所收費用應全
額退還。
第一項約定繳納費用總額,不得扣除補習班訂定之報名
費、訂位金或其他收費項目。
補習班所收取之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
發給成品。
※ 引述《patricia1015 (patricia)》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 作者: patricia1015 (patricia) 看板: LAW
: 標題: [問題] 關於補習班退費問題
: 時間: Thu May 15 17:40:46 2008
: 我之前報名台北的某家補習班
: 後來因為聽到它的風評很不好
: 想要退費
: 去該補習班詢問時
: 他們說要經過審核
: 下禮拜才能跟我說
: 後來我果然接到一通電話
: 當時我在忙
: 我記得電話裡的人說會再打給我
: 可是之後音訊全無
: 後來
: 我又再一次跑去補習班詢問
: 他說下禮拜會打給我
: 可是我沒有接到電話跟簡訊
: 本來還想說如果退不成的話就上課好了
: 可是看到他們補習班的制度這麼差
: 就更堅定我想退費的心情
: 問題是
: 他們說不能全額退費
: 可是
: 從繳錢到現在
: 我一次課都沒有上到
: 我也沒有劃位
: 只有拿到一張上課證
: 當初我報名的時候明明就跟負責人說我要補的話也是補暑期班的
: 但他一次催促我繳費
: 說什麼不快點繳就沒有優惠
: 結果現在
: 我要上的暑期班課還沒開
: 我也還沒上過任何一堂課
: 教材也都沒拿過
: 但他卻說不能退全額
: 請問這樣合理嗎???
: 有什麼管道可以抗議嗎???
: 請大家跟我說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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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62.154
1F:推 Jasy:向消保官申訴 也會會同教育局 效率很高唷 05/15 18:49
2F:推 Jasy:第一次消費爭議申訴 消保官即會交由業務主管單位調查 05/15 18:53
3F:→ Jasy:例如補習班類爭議都是先交給教育局查明 殊途同歸 05/15 18:55
4F:推 Jasy:若無回應 進行二次申訴或逕行申請調解 即召開協調/調解會 05/15 18:59
5F:→ Jasy:讓兩造有面對面的機會 比單向檢舉更好 供參考 :) 05/15 19:02
6F:推 ivysky:推回文及上面的推文. 05/15 19:22
7F:推 patricia1015:謝謝大家 05/16 00:57
8F:→ patricia1015:請問開課日是指正式上課才開始算嗎?那我算開課了嗎? 05/16 01:00
9F:→ patricia1015:請問要如何向消保官申訴 需要付費嗎? 05/16 01:01
10F:推 Jasy:開課日通常載明於收據 到行政院消保會進行線上申訴最快 05/16 02:00
12F:推 patricia1015:恩 真的很謝謝你唷 ^^ 05/17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