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ct (CH)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關於終止收養
時間Tue Mar 11 21:59:01 2008
※ 引述《kad (kad)》之銘言:
: 如果養父母皆已過世
: 欲終止收養關係可以嗎?
: 法律上是要雙方同意, 但是已經過世了
: 且也沒有互相傷害的因素
: 因為已長期跟養父母的家庭失去聯絡
: 所以想要終止收養關係
: 請善心人士解答
: 謝謝
你的問題可依民法第1080條之1來解決:
民法第1080條之1
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
養子女未滿七歲者,由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向
法院聲請許可。
養子女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者,其終止收養之聲請,
應得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
法院認終止收養顯失公平者,得不許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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