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ct (CCT)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寄放物以為贈與 出售後被要求賠償 合理嗎?
時間Sat Mar 1 21:43:16 2008
※ 引述《yesyun (dopa)》之銘言:
: ※ 引述《chct (CCT)》之銘言:
: : 如果你也認為球具只是朋友寄放你這邊的話,嗣後將之網拍掉,就可能構成刑法第
: : 三百三十五條第一項所謂侵占自己持有他之物之普通侵占罪,而且你與朋友又不是
: :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第之同財共居親屬關係,前開普通侵占罪屬於公訴罪,不是告
: : 訴乃論(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參照),所以萬一朋友向警方或檢方提出告訴,而你
: : 在筆錄上又不否認球具係朋友寄放,你知道這是屬於他人所有,你沒有所有權時,
: : 即會觸犯刑責,後果不可謂不嚴重。但若你從頭至尾均堅稱前開球具是你自己所有
: 我認為是他要送我,這樣我可以說我有所有權嗎
: : ,那麼對方就要負舉證責任來證明球具係其寄放在你這兒,此時,你是否會成立普
: 請問是收據或人証嗎? 我還是認為他要給我的
: 他如何證明他是寄放我這(我沒簽保管書)
: : 通侵占罪,就得靠證據來釐清真相了,亦即你是球具(動產)的占有人,依法推定
: : 你是合法所有權人,對方必須舉證推翻你不擁有球具所有權,若無法舉證證明,則
: : 法律上你即無任何民事或刑事責任可言,反之,就比較危險了。
: 所以我該跟他和解
: 任由他開口嗎
: 像這樣各說各話
: 會有交集嗎
: 我的勝算大嗎
既然你認為當初是朋友將球具贈送給你,即表示該球具原係你朋友所有,只因贈與關係
而讓你取得所有權,則你必須證明原先的法律關係是贈與,此與我之前所說基於占有關
係推定你合法有此權利之情形是不一樣(抱歉,之前的答覆囿於當時趕著出門,邏輯思
考稍為過度跳躍,沒能說得明白),因為你已經自承球具本來就不是你所有,而係朋友
贈與給你,此時有贈與關係存在之舉證責任就由你負擔。
至於贈與存在之證據方法,不一定是看有無簽保管書或委託書之類書面,當然書面是最
直接有效之書證,除此之外,你們彼此的陳述,也是可以做為參考的佐證。在訴訟程序
上雖然有時是呈現各說各話的局面,但法官仍可依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來判斷事情的真
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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