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olaus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關於警員進行臨檢
時間Tue Dec 18 13:09:32 2007
請問你對我的看法有什麼意見嗎?? 感覺你有點咄咄逼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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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什麼意見,只是有一點不同的想法而已,很抱歉讓你有咄咄逼人的感覺。
我的粗淺想法如下:
: : 從窗外可以看見裡面在打麻將,縱使門關起來,還是算公開場所?
: 這部分會有爭議 別問我怎樣的爭議~~因為我也不清楚 有聽人講過....
如果版友誤以為一個有爭議(未有確定見解)的見解,是唯一正確的答案,恐滋生不必要
的誤會,就我個人而言,如能註明尚有爭議,似較能避免誤解。
至於是否因為可以看得見賭博行為,就認定是公開場所,提供實務見解如下參考。
司法行政部 (68) 台刑(二)字第 2314 號: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一項之犯罪,以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為要件。在住宅
內賭博,縱令賭博之人或賭具為戶外所易見,或其賭聲為戶外所易聞,均與該罪之構成
要件不合。
小結:loveatnight的看法似與上述實務見解略有不同,雖實務見解未必就是絕對正確的
答案, 更未必被學者廣泛接受,但如能兼顧到實務見解的看法,似更能提供原發問者解
決問題(畢竟如果真的必須進入訴訟程序,實務見解仍然有其重要性)。
: : 要簽同意搜索書才叫同意搜索?或者簽同意搜索書只是為了將來避免爭執做為證據使用?
: 沒有合理懷疑是開設賭場就不能加以搜索 要有明確事證才行
: 也沒有強制被搜索人一定要搜 真要搜 就請檢察官開搜索票吧
: 如果隨意就能搜 就變警察國家了~~
loveatnight的回答似與我提問之「要簽同意搜索書才叫同意搜索?」,沒有什麼直接關連
性?
有其他事急需處理,其餘部分有空時再回,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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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24.50
1F:推 Jasy:那如果開賭場 偽裝成住宅怎麼辦? (另外發問 和本案無關) 12/18 13:25
2F:推 jzn:排版有點小亂 12/18 13:51
3F:推 liaing:那就要有證據為賭場吧?警察抓這種賭場不是都跟監埋伏多日 12/18 23:13
4F:→ liaing:後,才得以突破嗎? 12/18 23:14
5F:推 Jasy:感謝樓上 <(_ _)> 因為我一直覺得警察沒有理由這樣搜索 12/18 23:25
6F:推 Jasy:既然沒辦法合理懷疑這是賭場 那就不會是公共場所了 12/18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