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kvans (我不是蛋炒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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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消費] 亞力山大停業 會員權益之討論
時間Tue Dec 11 15:07:03 2007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959
一、為向亞力山大辦理分期貸款的消費者:可依金管會在今年7月實施的「假分期、真貸
款」防杜機制,可以檢具買賣契約(或發票)、未獲提供商品或服務的證明文件(例如:
有使用紀錄收據、會員卡、晶片卡等),及向商店催告商品或服務未獲提供之存證信函等
證明文件,向貸款銀行提出停止繼續付款之申請。
但由於該實施日期訂於96年7月1日,且不溯及既往,因此在法律上,目前可以進行的權宜
作法,是以存證信函方式表達終止契約意向,並請求按比例退費;或者亦可到法院聲請「
假扣押」的保全程序,待法官允許後,即可扣押財產攤還消費者損失。
請問要寫存證信函給誰??
內文該怎麼寫比較好??
如果我已向消基會申報還需寫嗎??
到法院聲請"假扣押"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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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6.8.91
1F:推 SMALLPIG0521:是否有好心人士可以寫一個範本~拜託 12/11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