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nkvans (我不是蛋炒饭。)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消费] 亚力山大停业 会员权益之讨论
时间Tue Dec 11 15:07:03 2007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959
一、为向亚力山大办理分期贷款的消费者:可依金管会在今年7月实施的「假分期、真贷
款」防杜机制,可以检具买卖契约(或发票)、未获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证明文件(例如:
有使用纪录收据、会员卡、晶片卡等),及向商店催告商品或服务未获提供之存证信函等
证明文件,向贷款银行提出停止继续付款之申请。
但由於该实施日期订於96年7月1日,且不溯及既往,因此在法律上,目前可以进行的权宜
作法,是以存证信函方式表达终止契约意向,并请求按比例退费;或者亦可到法院声请「
假扣押」的保全程序,待法官允许後,即可扣押财产摊还消费者损失。
请问要写存证信函给谁??
内文该怎麽写比较好??
如果我已向消基会申报还需写吗??
到法院声请"假扣押"要怎麽做??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6.8.91
1F:推 SMALLPIG0521:是否有好心人士可以写一个范本~拜托 12/11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