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jc (KEI)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租賃] 承租的房客去坐牢了
時間Sat Nov 10 01:01:01 2007
※ 引述《quuqeee (你嚇不倒我的)》之銘言:
: 1.還放在裡面的東西 我們可以直接清掉嗎?
: 2.這位太太現在還握有我們當初所簽的承租契約書
: 當店面轉租時 她卻拿著契約書說店面是她租的
: 那該怎麼辦?
: 3.那現在該怎麼做 可以讓她所有的那份承租契約書無效?
: (原本我爸爸是打算去看守所會客 叫承租的人簽份放棄承租的契約)
: ps.一開始訂契約的時候沒有去公証
: 真的很感謝大家的幫忙!!!
先聯絡看看是否確定對方要繼續承租
要的話請對先把積欠的租金付完
租約上應該是有明訂
承租人無法按時繳納房租 (法定是兩期)
房東有權力終止租貸契約
要是對方不租 那就是按照上述
將未繳的房租 以及損壞的部分扣除
還要再計算物品的清運費(如果對方還是不來處理的話)
並且依照契約上頭 對方違約之違約金扣除
出租人的權利其實沒有想像中的小
另外
對方是利用該房子進行販毒嗎?
如果租約上有註明"不可用於違法用途"
是的話,那麼可以直接破棄契約
不過又因為你們沒有到法院公證
無法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這點要再詢問 是否有註明在契約上就可以還是?)
如果對方避不見面
那麼就只好寄存証信
請對方出面
要是沒有利用承租地販毒
那麼就只好等兩個月 並且再限定一個期限
超過期限就終止契約 並且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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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24.6
1F:推 quuqeee:謝謝你~~~~ 11/10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