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苦哈哈的日子~~ 誰來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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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勞資] 薪水支付問題
時間Wed Sep 26 19:03:48 2007
※ 引述《pisces3310 (.......................)》之銘言:
: 我在網路上找到這篇文章
: 正好跟我的薪水計算方式是一樣的
: 請問這樣是否合法呢?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7091602560
: 這樣算起來一天的薪水才576元而已
: 時新也是低到很可憐..
: 明明是上正職的工作卻領著比PT還要卑賤薪水...
: 做的事情比別人多,領的錢卻沒有比別人多...
這目前目前勞委會已有函釋,這是我個人意見,以下簡短說明:
口頭也算是契約,要上班前總該會問一下薪資計算方式,因為這是基本要問的,
如果是打工算時薪,法令規定就是最低九十五元起跳.
如果是正職,那就要問月薪多少,最低17280起跳,
日薪按勞動 2 字第 0960130600 號應至少是95*8=760,
如果雇主沒有按照上述最低薪資給付的話,
即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二項(未全額給付薪資)的規範,
可以申請勞動檢查,由勞動檢查處去執行勞動條件檢查,而勞工局處罰雇主,
重點是求職時請問清楚計算薪資方式,這是保護自己的方式,
網路上這篇文章日薪 月薪 時薪混談就無所謂,但是重點是跟雇主談妥的勞動條件,
雇主應按照談妥所應給付的日薪 月薪 或 時薪規定來給付,若有違反部份,
保留自己的出席紀錄 雇主給的薪資單 之後可以向勞動檢查單位 或是 勞工局申訴,
打工的薪資通常數額都不多,很簡單就可以要到手,和解機率蠻高的,
因為違反勞動基準法最少要處罰新台幣六千元的罰款,所以雇主通常知道違法後,
大多數的雇主都會乖乖把錢給勞工.
(要不然也可訴諸媒體,不過訴諸媒體是把小事化大,非同小可的事情再訴諸媒體)
事實上,也有很多弱勢勞工朋友是處在低於法令標準之薪資下工作,
也許日薪五百,但是這些勞工都有其弱勢之處,不得以才接受此勞動條件狀態,
她們有可能是沒有選擇性的情況,不可否認社會中下階層被欺壓也是難以避免,
如果原PO是年輕人的話建議找份更好的正職或工讀機會,不必眷戀 也不必受壓榨,
如果是弱勢勞工,那就應該好好考量保有工作 跟 找尋工作的困難度 相較權衡,
評估自己對於勞動契約條件的議價能力,去評估是否該找新工作.
以上是個人意見,有錯請指正,謝謝,有問題繼續發問.
謝謝 qllvv 板友指正讓我知道勞委會有函釋,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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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234.98
1F:推 cwh716:推這一篇,我覺得勞基法是規定最低、最基本的工作條件, 09/27 23:43
※ 編輯: sunhappy 來自: 140.119.234.98 (09/28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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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qllvv:不會 我只會查資料 但不太會讀內容>"< 09/28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