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苦哈哈的日子~~ 谁来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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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劳资] 薪水支付问题
时间Wed Sep 26 19:03:48 2007
※ 引述《pisces3310 (.......................)》之铭言:
: 我在网路上找到这篇文章
: 正好跟我的薪水计算方式是一样的
: 请问这样是否合法呢?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7091602560
: 这样算起来一天的薪水才576元而已
: 时新也是低到很可怜..
: 明明是上正职的工作却领着比PT还要卑贱薪水...
: 做的事情比别人多,领的钱却没有比别人多...
这目前目前劳委会已有函释,这是我个人意见,以下简短说明:
口头也算是契约,要上班前总该会问一下薪资计算方式,因为这是基本要问的,
如果是打工算时薪,法令规定就是最低九十五元起跳.
如果是正职,那就要问月薪多少,最低17280起跳,
日薪按劳动 2 字第 0960130600 号应至少是95*8=760,
如果雇主没有按照上述最低薪资给付的话,
即违反劳动基准法第22条第二项(未全额给付薪资)的规范,
可以申请劳动检查,由劳动检查处去执行劳动条件检查,而劳工局处罚雇主,
重点是求职时请问清楚计算薪资方式,这是保护自己的方式,
网路上这篇文章日薪 月薪 时薪混谈就无所谓,但是重点是跟雇主谈妥的劳动条件,
雇主应按照谈妥所应给付的日薪 月薪 或 时薪规定来给付,若有违反部份,
保留自己的出席纪录 雇主给的薪资单 之後可以向劳动检查单位 或是 劳工局申诉,
打工的薪资通常数额都不多,很简单就可以要到手,和解机率蛮高的,
因为违反劳动基准法最少要处罚新台币六千元的罚款,所以雇主通常知道违法後,
大多数的雇主都会乖乖把钱给劳工.
(要不然也可诉诸媒体,不过诉诸媒体是把小事化大,非同小可的事情再诉诸媒体)
事实上,也有很多弱势劳工朋友是处在低於法令标准之薪资下工作,
也许日薪五百,但是这些劳工都有其弱势之处,不得以才接受此劳动条件状态,
她们有可能是没有选择性的情况,不可否认社会中下阶层被欺压也是难以避免,
如果原PO是年轻人的话建议找份更好的正职或工读机会,不必眷恋 也不必受压榨,
如果是弱势劳工,那就应该好好考量保有工作 跟 找寻工作的困难度 相较权衡,
评估自己对於劳动契约条件的议价能力,去评估是否该找新工作.
以上是个人意见,有错请指正,谢谢,有问题继续发问.
谢谢 qllvv 板友指正让我知道劳委会有函释,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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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234.98
1F:推 cwh716:推这一篇,我觉得劳基法是规定最低、最基本的工作条件, 09/27 23:43
※ 编辑: sunhappy 来自: 140.119.234.98 (09/28 14:15)
※ 编辑: sunhappy 来自: 140.119.234.98 (09/28 14:33)
※ 编辑: sunhappy 来自: 140.119.234.98 (09/28 14:34)
2F:推 qllvv:不会 我只会查资料 但不太会读内容>"< 09/28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