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PCMAX (左岸沉思)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車禍] 願意賠償車損卻反悔該怎辦?
時間Mon Sep 24 13:35:55 2007
: 非常感謝您的見解,我瞭解恢復原狀這件事
: 還想更進一步請教(千萬別誤會我要跟您爭什麼,只想知道我的說詞
: 有多少機會被採信)
: 我想說的是,我的板金非常新,而且沒被撞過
: 假設全新板金的價值100元,那麼我的至少值95元
: 被撞凹之後變成50元
: 修理外觀之後恢復成85元(畢竟沒被撞過跟板好的還是不同)
: 所以我因對方的過失而損失了10元!
: 假如我想把車賣掉,這點應該會有差別
: 而我不願意因為對方的過失而莫名承擔了損失
: 所以我希望得到一片「沒被撞過的」板金,當作恢復原狀
: 才不會因對方過失而遭到無妄之災
: 假如他賠了我一片100元的新板金
: 我還可以把換下來的那片已經撞凹,價值50元的板金還給他
: 這樣他應該就不算在總價值上有吃虧吧?(甚至100/95元之間的差價我也可以給他)
: 我這樣的說詞在法庭上有被採用的機會嗎?想請教
你的說詞要被法官接受是很難的
不管你的板金有多新
都不是"新的"
東西在你買回家的那一瞬間
就變成"二手 or 中古貨"
如果你的說法可以被接受
那麼
所有發生車禍的人都可以主張
叫對方賠他一部全新的車
然後他把舊的車子換給對方
這樣你能接受嗎???
所謂的"恢復原狀"
指的是回復到事發之前的狀態
這裡所謂的狀態
指的是"可用性" "功能性" "樣貌"
新舊是無法回復的
為什麼說新舊無法回復???
因為如果你真的要"完全恢復原狀"
你說的你的板金是"九成新"
那你要對方陪你"完全新"的板金也不對啊
他是不是要去找一塊有人用過的"九成新"板金來還你
或者 他找一塊全新的板金 先回家用三個月再還你
這無論如何都說不通 也不可行
依照經驗
不是沒有人要求要全新賠償 或是 回原廠修復
只要協調之後對方願意賠 那當然是最好
如果不願意
你也只能在權利範圍內求取最大的利益
老實說
有時雖然你是對的
但是要求過多
說不定法官心情不爽到頭來給你這邊刪那邊減
得不償失
其實在雙方的和解內容中
對方如果不願意回原廠
你就加註需修復到你滿意為止
然後找個懂得修車這方面的人
去他幫你修理的工廠多盯場
盡量做到你滿意為止
不要被偷工減料
這樣對雙方來說就都很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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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PCMAX:補充一下 通常這種事情法官都會叫你們先去協商 09/24 15:47
2F:→ TPCMAX:協商中條件開得太苛的那一方 最後到法庭給法官的印象都不好 09/24 15:48
3F:→ TPCMAX:別想著要去說服法官 搏法官同情才是正道 09/24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