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yyyyy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公寓飼養寵物~是否違法~??
時間Mon Sep 10 01:08:18 2007
: 1.當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他們就是用他們的多數決定了大部分的公約~~
: 我澄清一下問題,問題在於「用多數決剝奪其他住戶合理的權益,是否有濫用之嫌?」
說真的 我認為你還是沒看懂我的意思 既然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給了規約可以有
規定禁止飼養寵物的權力 就代表法律並不認為在大樓裡養寵物是"合理的行為"
如果大家認為可以養就可以養 如果大家認為不可以養就禁止
法律都已經給了大家選擇的權利了 你還要挑剔什麼
: 2.既然是合理權益,有什麼方式可以保護,畢竟都是用同樣的錢買的房子,
: 為何居住自由要被如此剝奪,從一開始的拜拜,到現在的寵物?真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自由是不以妨礙他人的自由為前提 以你的邏輯來看 我一樣用錢買的房子
為什麼要忍受你拜拜燒金紙的煙灰 還要忍受狗叫聲跟狗大便
而且你一再強調宗教自由 從你的語氣裡我也看不到你對對方宗教的尊重啊
總而言之 就像我前面講的 你不燒金紙 對方限制你拜拜是無理的
養狗的問題 既然他們已經准你養了 你還要爭什麼 於法你根本站不住腳
你覺得是改住戶規約還是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容易 如果對方恐嚇你請準備錄音筆
錄起來提告 我覺得所有問題分開來看比較有條理 不要通通混在一起看
更不要提什麼多數暴力的問題 少數不服從多數不然要多數牽就少數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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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5.72.186
1F:推 zazazas:那為什麼他們開放給別人養 原PO要養就百般刁難? 09/10 01:09
2F:推 hiturtle:路過,換的方式回好了.原PO說的話真的可以盡信吧.從最早的 09/10 01:12
3F:→ hiturtle:PO文到最後,原PO都想製造一個自己是阿信的可憐形象.而且 09/10 01:12
4F:→ hiturtle:他也只在乎自己的需要.而別人的一切都是為反對他而作的事 09/10 01:13
5F:→ hiturtle:多數人的決議.也都是針對他而來.所有的事對他而言都不公 09/10 01:14
6F:→ hiturtle:平.旦他有站在多數人的立場想過嗎?沒有.他只在乎他的立場 09/10 01:14
7F:→ hiturtle:他只在乎他想作的事能不能實現.而實際上是事實嗎?我相信 09/10 01:15
8F:→ hiturtle:原PO.也會懷疑原PO.那有一住進去.人家不針對其他人.就只 09/10 01:16
9F:→ hiturtle:針對他們?而且你不覺得原PO愈說自己好像愈可憐?=-= 09/10 01:18
10F:推 Yyyyyy:回1樓 法律有不溯及既往原則 在規約定出來之前養的人要 09/10 02:22
11F:→ Yyyyyy:禁止他們養是會有疑慮的 何況管委會最後也准原po養了 不 09/10 02:24
12F:→ Yyyyyy:是嗎? 09/10 02:26
13F:推 chenlansue:推這篇 原po都只提到自己的自由 然到別人都沒有維護自 09/10 12:00
14F:→ chenlansue:己自由的權利? 09/10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