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dy13 (eddy)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車禍] 前車未打方向燈 後車追撞
時間Wed Sep 5 08:27:06 2007
※ 引述《nikeasyanzi (nikeasyanzi)》之銘言:
: : 推 eddy13:樓上,當然要打,但「與前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而撞到」,和「 09/03 15:58
: : → eddy13:前車突然變換車道而撞到」,兩者責任差很多。 09/03 16:00
: 想請問大家 當時小弟行駛於慢車道因變換車道右轉彎 未打方向燈
: 導致後車追撞~ 故想問大家責任歸屬問題
: 因有'安全距離之疑慮' 故不知是否對方亦有疏失之處?
: 及eddy13版友 所說兩者差異為何? 煩請各為先進耐心指教 謝謝!!
假設你是甲車,撞到你的是乙車。
如果乙車是騎在甲車後方,因為甲車減速(為了轉彎)而撞到甲車,
主要過失應是乙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如果乙車原來是行駛在甲車的右後方,因為甲車轉彎時騎到乙車前方
而使乙車撞到甲車,那主要過失則是甲車任意變換車道,或是轉彎未打方
向燈。
當然也可能是乙車發現甲車速度變慢,想從右方超車,卻沒想到甲車
是要右轉,結果就撞到甲車了。
其實這幾種撞到看起來可能都差不多,但主要肇事責任會有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4.40
1F:推 chouyuu:這才是正確的 後車撞前車理論是在未侵犯路權才成立 09/05 11:17
2F:→ chouyuu:路權不同的情況 轉彎車有無禮讓直行車是重要的判定標準 09/05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