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radis (退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車禍] 在等判決書時今天卻收到罰單
時間Thu Aug 30 00:22:20 2007
前恕刪~~
: (1)
: 那個照片理應是要釐清肇事責任之用途,怎麼會用來開罰單呢?
沒有規定釐清肇事責任的照片不能拿來開罰單,
今天處理肇事的是交通隊的,開罰單也是交通隊的職權,
這樣只能說是一魚兩吃~實務上多的是來處理肇事順便開罰單的。
而且會有肇事,一定至少有一方違規,
所以來處理肇事的員警通常會先就有違規的部分先開單再說。
: (2)
: 由於我們車子無法移動並非我們不願移動,那何來紅線停車之罪名呢?
你之前也說了,你朋友是在停紅線的地方等你,
你被撞的地點也是在那裡,很明顯你朋友的車確有在紅線停車。
而且,紅線是完全禁止停車的,包括臨停在內,
所以你朋友一旦停在紅線上就是違規,
人有無下車、有無打警示燈並不會因此而消滅違規事實的存在。
: (3)
: 如果我們真的有疏失,交通員警為何當下不開單,而是採用後來這招呢?
要不要當下開由員警自己決定,可能他當下沒帶罰單也說不一定,
只要有科學證據(照片),罰單並不會因為沒有當場開而無效。
: (4)
: 裁決結果尚未出爐,且筆錄上面也寫說小黃車速過快,那又何來未禮讓主幹道車子之罪名?
小黃車速過快、你們未讓幹道車先行都是肇事原因,所以都有違規,
至於鑑定後肇事責任孰多孰少,並不影響你違規的事實。
: 試問
: 面對這張無理的罰單我們該如何做呢?
看不出來這罰單哪裡無理?
: 再者
: 面對這個陰險的警員我們該如何應對呢?
更看不出來這警察哪裡陰險?
最後想說一句:在怪罪別人之前請先想想自己有沒有錯
(下台一鞠躬)
--
※ 編輯: paradis 來自: 218.167.101.170 (08/30 00:40)
1F:→ paradis:如果真的不服就去申訴吧~~ 08/30 00:44
2F:→ paradis:申訴→異議→抗告(但就我的經驗來說,成功率不高) 08/30 00:54
3F:推 and:推樓上 08/30 09:15
4F:推 virus0000:大推最後一句 08/30 14:41
5F:推 chenlansue:PUSH 09/02 15:24
6F:推 chantilas:推一個,不明事理就打抱不平的人很可怕! 09/02 21:35
7F:推 Pash77:本來就會開單的啦! 09/03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