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不合用要可以退錢或換貨嗎?
時間Tue Aug 28 14:02:04 2007
※ 引述《lovechris (花花)》之銘言:
: 前幾天在小北百貨看到一場爭持,
: 一個女客人在二個星期前買了二個薰衣草枕頭,
: 購買時有事先聞過味道說ok,
: 後來拿來說味道不好聞要退錢,
: 老闆說無法退錢,但可寫換貨單用同等金額換其他商品,
: 女客人說不想換其他商品,就是要退錢!
: 如果不退錢,就到消基會去告老闆,
: 老闆堅持說不行,只能換貨!
: 結果女客人就一直跟店裡的其他客人說這家是黑店,
: 並且問其他客人要不要跟他換(用老闆給的換貨單買東西)
: 換了貨再給那個女客人錢,
: 老闆最後不想他騷擾其他客人,就退給他錢,
: 請問照法律來說,老闆應該要退錢嗎?還是換貨?
1.消費者保護法並不是無限上綱的保護消費者
2.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雖有七天鑑賞期,但並不擴及於
實體商店的買賣。
例如你郵購的東西,你收到之後,七天內可以無條件退回
但是你在實體商店買到的實體商品,並不受七天鑑賞期保障
此時「除非東西有瑕疵」否則不能要求無條件退貨。
3.至於味道好不好聞,算不算瑕疵,就有待公證,例如味道本身就是這樣
,並不因為產品不同而有不同,如此便不稱上瑕疵。
4.小北百貨是公共場所,於公共場所指稱黑店,明顯觸犯公然侮辱或毀謗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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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36.29
1F:推 aa0213:推第四點,有些奧客也蠻爛的 08/28 14:08
2F:推 oj113068:請問如果是不小心買錯(未拆)可以退貨嗎?(只知道可以換) 08/28 20:24
3F:推 enterpirse:如果自稱買錯,老闆願意退給你,是好老闆,但不願意退 08/29 10:47
4F:→ enterpirse:->不願意退也不能說是黑店(限實體商店) 08/29 10:48